家用电器都有使用年限
--“超龄”家电 既费电又存隐患
文摘来源: 2013年01月25日解放日报
冬季是火灾高发季节,其中家电引发的火灾占了不小比重。尤其是天冷时有居民开着空调、电热毯等家电睡觉,一旦电器故障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1月18日上午,上海普陀区苏堤春晓小区一居民楼空调外机起火,消防部门随即赶赴现场将火扑灭,起火原因很可能是空调“超龄服役”所致。
据介绍,一般家用电器都有其使用年限,如彩电是8—10年,电冰箱12—16年,空调8—10年,洗衣机、电热水器等为8年,电脑6年。家电“超龄服役”会造成零件老化,容易引发短路导致火灾。
然而记者在多个家电卖场和电脑市场看到,不少家用电器并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说明。记者在一家电卖场翻看一款电视机说明,也没找到相关使用年限说明。一名配电脑的工作人员说:“数码产品淘汰率很高的,三四年就会换,一般人不会用到坏掉。”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对家用电器的态度是“不坏不修”、“修不好再换”。在浦东新区成山路上一家电器卖场内,前来选购洗衣机的廖先生说,自家的洗衣机用了十几年,修了三次,这次修不好了才准备更换一台新的。
不过一些专业人士看来,即使用起来“没坏”的家电也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消防部门提醒,家用电器超龄服役,不仅使用功率增大,更浪费电,而且存在漏电、线路老化引发火灾等隐患。
近年来,因家用电器线路老化引发的火灾在本市时有发生。消防还提醒,“水灭火”是不少市民的“灭火常识”,但电器起火千万不能直接用水浇,因为水的杂质具有导电性,容易使人触电。
一些市民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和商家对于家电使用年限有明确标准,作为消费者参考依据。此外,也应采取一定鼓励措施和回收流程,让老百姓杜绝家用电器超龄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