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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知乎的困扰

20160511   来源:  法治周末

 

  追求理性的网络问答社区——知乎,最近动作频频:先是状告微博营销账号侵权,后又对部分知乎大V永久封号。

  4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知乎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知乎大叔”“知乎大神”“知乎姐姐”“知乎酱”“我们都爱看知乎等一系列微博账号,长期以文字、截图等形式,未经授权转载知乎站内回答,均属侵权行为;并已委托律师追究相关微博账号运营者的侵权责任,协助知乎用户维护其合法权利。

  截至法治周末记者发稿时止,知乎的该条声明微博转载数已超过1.1万条,评论接近3900条,热门评论则呈一边倒的态势支持知乎维权。

  与维权得到的强烈支持相比,知乎的另一举动,收到的回应则截然不同。

  54日,知乎在官方专栏发布《知乎社区管理组关于处理部分破坏社区秩序账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宣布对严重违反知乎社区管理规范、干扰社区正常秩序的飞鸟冰河”“一笑风云过6个账号进行永久封禁处理。封杀一出,一笑风云过就直播去知乎上访;也有一些未涉此事的大V为表达对知乎的抗议,宣布退出知乎。

  一边是对内容质量的维护,一边则是对用户言论的约束,如何平衡二者关系,成为知乎不得不解答的问题之一。

  理性氛围败给开放注册

  公开资料显示,知乎网站于201012月开放,3个月后获得了李开复的投资,一年后获得启明创投的近千万美元融资。

  作为最早期的一批用户,李开复、雷军以及知乎创始团队为代表的互联网精英用户给知乎奠定的基调是:一个围绕精英阶层的知识社区。早期的用户一方面凭借专业的知识提供优质内容,另一方面碍于身份和修养也不会在回答中出言不逊。这时候的知乎更像是内部沙龙,参与者的能力、价值观水平都差不多。知名互联网评论人士张珞阳回忆初到知乎时的感受。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知乎早期采用的是邀请制注册方式,获得邀请码才能成为知乎用户,知乎通过对用户的筛选,保持用户和内容的稳定性。

  在邀请制的环境下,从普通用户的角度出发,几乎可以免费获得优质内容,而从分享者的角度,则获得肯定和尊重。张珞阳谈道。

  20133月,知乎向公众开放注册。不到一年时间,注册用户由40万攀升至400万。

  知乎公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户量的增加赋予了知乎阅读答案、输出答案的新功能,也使知乎拥有了大量的用户原创内容,这些内容因为紧贴行业热点、贴近日常生活,非常容易形成共鸣引发爆点,因此部分微博营销账号会借用知乎名义进行转载。

  不过,在张珞阳看来,大规模的用户涌入,也打破了知乎一直努力营造的理性氛围。

  以前是内部沙龙的讨论,现在变成大讨论,新来的用户出于各种目的,不再针对问题本身,而是利用问题下的相关话题,或为了引人关注,或为了营销目的,开始刻意引发争论,并对不同意见者进行人身攻击。张珞阳举例说,“‘月收入十万是什么样的体验等此类问题在知乎上逐渐增多,这样的氛围很难再吸引真正的精英阶层流入,也造成优质的老用户不断流失。

  纯粹与商业化悖论

  而对出于营销等目的的用户回答,知乎的态度从54日的《决定》中可见一斑。

  知乎官方公开的处罚原因是账号行为存在明显异常,包括多个账号合作谋求不正当曝光,知乎也在社区规范里明确禁止组团刷赞

  据悉,知乎回答的排序算法是:得分=加权赞同数-加权反对数。答案并不是按回答时间排序的,而是得分越高的回答越靠前,换言之关注度越高用户的回答越靠前。

  这种算法无形中把知乎人群进行了分层,大V(高关注用户)往往能决定哪些话题和回答能被大多数用户看到,更多的话语权也被大V垄断。知乎也不愿看到大V形成的利益集团,对平台内容和流量进行绑架,处罚是必然的。张珞阳认为。

  上述知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知乎是有广告产品的,但所有的商业合作,都会让用户明确知道是广告,比如知乎日报的这里是广告栏目。知乎不会将商业合作混淆成优质内容不加标示进行热门推送,也不会因为商业合作做任何舆情处理。

  知乎CEO周源也在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知乎将专注原生广告。

  知名互联网评论人士文化界在其发表的署名文章《知乎永久封禁6V”后,如何打破商业困境?》中指出:知乎的原生广告效果并不明显,正因为这一领域的裹足不前,导致了软文广告的伺机而生。商机看准了知乎大V在知乎中一呼百应的影响,试图通过软文形式开展合作。

  从知乎的运营现状看,为了保持知乎社区的理性和纯粹,知乎对大V软文是排斥的,但知乎本身也没有设置相应的激励机制,用户无法通过积分等提升价值,如何在保持理性的基础上实现商业化,留住用户,对知乎来说,是个悖论,需要寻找两者间的最大公约数。速途研究院院长丁道师指出。

  对于未来知乎可以探索的商业化路径,除了广告外,丁道师建议:一方面,基于累计的高净值人群,可以尝试职业化的社交;另一方面知乎涉足艺术、财经等诸多领域,可以植入相关领域的产品转型电子商务。

  帮用户义务维权

  当然,商业化的问题显然不是一时可以解决的。从426日的声明看,知乎正通过帮助用户维权的方式寻找突破口。

  上述知乎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作为UGC社区,知乎始终致力于保护原创作者的权益。知乎在用户协议中即明确:用户发布的原创内容,著作权归于用户所有。与此同时,知乎不断改进社区产品,引导转载方者规范引用。为了降低用户维权成本,知乎与包括今日头条、ZAKER、微博以及26家第三方网站,建立了跨平台维权机制,帮助用户维权。

  据悉,去年底,知乎推出微信公众号侵权投诉产品,至今已经处理了7000多个侵权案例。

  依照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并不没有要求平台承担为著作权人维权的法定义务。因为平台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并没有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但是,如果平台与著作权人有协议约定,那么,平台就有为著作权人维权的约定义务,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互联网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律师范晓倩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法治周末记者并未在知乎的相关用户协议中看到约定维权的规定。不过,知乎针对用户原创内容的相关知识产权规则指出:第三方若出于非商业目的,将用户在知乎上发表的内容转载到知乎之外的地方,应当注明原作者姓名,给出原始链接,注明发表于知乎,并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演绎。

  查看知乎大叔”“知乎大神等微博账号此前发送的微博,可以发现:其主要组成部分是对知乎用户问答的截图转载,在相关微博中可以看到回答用户的头像、名称及个人介绍,但看不到授权标识和对内容来源的标注。

  对个人原创者来说,往往缺乏途径和条件监控自己生产的内容是否被侵权,即使知道侵权了很多,也会因为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内容发布平台帮助用户维权,无论是威慑侵权者,还是解决纠纷,都有益处。范晓倩坦言。(记者 仇飞)


更新时间:2016-05-11 18: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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