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应坚持市场导向
作者:韩健
近来,科技成果转化的话题引起热议,而成果转化成功率低也成了大家焦虑的问题。在我看来,国内科研成果转化成功率低的一个原因就是“买卖”对象错位,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就必须系统地解决这些问题。
按照常理,科研成果的“收购方”应该是企业,而不是政府。除国防军工等涉及国计民生的技术以外,政府不应该成为科技成果的主要转化对象。可是现在国内科研院校产生出的成果似乎都是针对“政府买家”的。
把成果卖给政府还是企业,实际差别是谁来承担风险的问题。因为政府类似于是一个最大的保险公司,能承担的风险巨大,所以购买成果时几乎不计成本。而且那些购买成果的官员也几乎没有风险,只要有故事,他们照样可以升官。那些卖成果的人当然也心知肚明,投其所好。可是对真需要创新产品的企业来说,任何技术转让都是有一定的风险成本的,有的时候是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的。
扭转这一切的最佳办法就是科研人员以市场为导向来做科研开发。而政府把钱交给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公司,让职业经理人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规则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把官员投资的“政绩工程”变成有实效的民生工程,这样才能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另一方面,科研管理部门,如大学管理部门应把科技成果潜在的转化成功率,作为是否对其投资时间、金钱的重要标准。
美国许多大学都设有“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由专门人员管理。我在学校从事研究时,每当有新技术研发出来,都会写一份技术说明上缴给办公室。他们衡量一下技术的价值,再决定是否花钱申请专利。因为每个专利申请都要花费三五万美元,所以学校一定要计算一下投资回报率。学校是否进一步申请专利保护还取决于持有成果的科学家是否在校外已经与企业有联系,是否有人对这个技术感兴趣。对那些已经有人感兴趣的知识产权就更卖力地加以保护和推销。
因此,建立一个成果转化的良性循环,不仅需要科学家勇于创新,了解市场;也需要学校管理机构能审时度势,准确衡量科技成果的价值,不让成果“过期作废”了。
对于教授们从事产业开发工作,美国高校一般都是鼓励态度。比如我以前所在的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分校,教员有20%的时间可以作“社会工作”。我就是用那20%的时间搞产品和技术开发。技术转化时,一般有个3-3制:转化收入的三分之一归个人;三分之一归学校;三分之一归系里(团队)。这样,即便研发利用了学校的时间、场地、设备,个人的收入也非常可观。如果参与研发的科学家决定自己出去创业,他得到的报酬可能就更高(风险当然也更大)。因为如果学校的科研人员用专利技术成立公司,学校所占股份一般不超过10%,学校也不会向公司收取前期费用。通过这种办法,大大保护和促进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创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动,如果创业者看不到高回报率的可能性,就不会保持高度的创业热情,自然就不会有很高的成果转化率。
因此,在我看来,科技成果成功转让实际是一个系统工程:卖方有货真价实的成果,买方有点石成金的能力,市场有如饥似渴的需求。另外,还要加上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透明的风险,以及充足的回报。任何一个环节的欠缺,都会制约科技成果的转化。 (韩健)
(作者单位:美国Hudson Alpha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