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态传承 活在当下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评论员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命脉。区别于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文献、书籍、艺术品以及历史街区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扎根民间、心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由人民群众代代相传,是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蕴含着强大的精神力量,成为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中国是有着悠久文明传承的国度,其中浩瀚无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构成了中国人的特有文化基因,也成为中国人强大精神凝聚力的根源。
活态传承,活在当下,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特点。以现代科技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博物馆”式的保护,用文字、音像、视频的方式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方方面面,当然也是保护的重要方法之一,但达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终极目的。曾有学者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容为“活水养鱼”,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僵化的、固态的,而是活态的、发展的,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发展的环境当中进行保护和传承,要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过程当中进行传承与发展。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活态的,与人息息相关的,一旦死去,就只能是博物馆中的文献与记忆。
这些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紧紧抓住活态传承的精髓,取得了世人瞩目的重要成就。
首先,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重视与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是传承人。无论是英雄史诗、民间传说的讲述者,还是技艺精湛的工艺美术大师,无论是礼仪节庆的组织者、实施者,还是口传身授出神入化的表演艺术家,可以说,技艺就在他们身上,没有他们,就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对于这些传承人,国家不仅给予他们荣誉,也给予他们资金扶持,更帮助他们传授弟子,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能够一代代传承下去。
其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死水养不出活鱼。要让一池水都活起来,就不能仅仅只是对某一个非遗项目的保护,而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环境变成一池活水,体现出活态传承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产生,是历史、地理、经济、人文等综合环境造成的。南音、梨园戏、泉州提线木偶之所以产生于泉州,是泉州总体的文化生态所形成的结果,要保护好这些非遗项目,就需要在泉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整体生态中进行,在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过程当中进行保护传承。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就是要激活一池春水,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文化生态保护的大环境中得到整体性保护。
第三,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生产性保护。我们今天衣食住行当中的许多部分,都蕴含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这些内容依然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对这些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就是在符合保护规律的前提下,通过生产,使它们能够更好地传承与发展。一方面,通过生产性保护,使得这些非遗项目能够在商品市场中生存,获得经济效益,从而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并吸引更多的人才进行这一项目的学习与传承;另一方面,通过生产,让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产品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人民大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扎根民间。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才能建立良性循环,成为具有造血功能的完整系统,实现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今天的世界飞速发展,许多新科技、新观念层出不穷,这些新的创造既萌生于传统当中,又不断积淀成为新的传统。不容否认,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已经不适应今天的社会生活环境。从前生活在高山之巅的民族要从山脚下背水,一边走一边唱,成为这个民族的生活习俗。然而当自来水引到家中,再不需要下山背水,自然不必为了保存这项习俗而非要下山背水,或只作为一项民俗活动来演示,告诉后代曾经有过的历史风俗。我们今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为了强行保存已经过时的风俗习惯或传统技艺,而是尊重我们的历史,尊重我们祖先的创造,尊重社会历史的自然发展规律,让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当下,并从中寻找持续发展与创新的灵感与力量。
今年6月9日是我国第七个文化遗产日。我们欣喜地看到,数以百万计的群众自觉参与到各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展览和展示活动之中,亲身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魅力,体会它带给我们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当我们每一个人都自觉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保护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能活在当下、活在老百姓身边、活在人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当中,不断激起我们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成为我们民族和国家强大精神凝聚力的不竭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