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中国书法的文化品性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7日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向云驹
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一,中国书法的发展应当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纪元。那么,这应是一条怎样的发展路径?
中国书法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其保护和传承,已经不仅仅是我们对自己民族文化艺术的责任,而且是对人类文化多样性、人类文化杰出样式的保存、发展、传承的责任。这种遗产的破坏、扭曲、损害与灭绝,不仅仅是对一国文化的伤害,也是对人类文明的亵渎。这种文化遗产一旦濒危,将引起全世界的关注,甚至受到来自全世界的批评、指责、声讨等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荣誉称号,在这个意义上也是一把双刃剑,是荣誉和责任并存的文化身份。
中国书法的发展有责任加大向世界人民的传播、交流和共享的进程。“代表作”的身份使中国书法的对外传播获得了更便利、更高端的平台。积极推介、传播中国书法,特别是在海外传播中国书法,是后申遗时代中国书法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同时,我们一定要维护书法的历史传承。没有历史传承、没有历史根基者,不能叫“遗产”。中国书法的后申遗之路,绝对不能离开自身的历史,而应该强调和强化与历史的一脉相承。书法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形式,包含了相当的艺术基因和艺术创作形式。坚持“非遗”原则,并不是完全排斥书法的艺术创新,它所强调的是当它作为“遗产”时,它的主体、主流、主干必须是从传统走来的。没有任何传统根基的书法,不能称之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而只能称之为别的什么“艺术”。
当然,中国书法的传承必须是动态的。这包括两层意义:一是传统的真草隶篆诸种书体必须依然存活于当代书家的书写中,书法诸体的历史沿袭传承有序、代有传人、代代相传;二是当代书家人才辈出,书法活在当下,书法流传不绝,书法依然为人书写,一切机器的、印刷的、电脑的、设计的、制作的、制造的“书法”或“书法式书写”都不是真正的可以作为“非遗”的书法,至少不是书法的主体。
因此,书法史的整理、研究、书写必须得到高度重视,书法史中的体裁史、人物史、书风史、书论史、断代史、通史、简史、专史(碑史、帖史)等,都应有专门的研究,汇聚成与书法史本身一样辉煌的史学史书著述。
应当认识到:我们已经进入一个钢笔和电脑的时代,毛笔的实用性书写被普遍放弃,书法的传承遭遇了釜底抽薪式的环境变异。我们的书法或书写已经在最近的百年间格局大乱,传统书法不断被边缘化;我们的传统文字也经历了百余年简化字加拼音的冲击,文字的字体、字形、字意已发生极大变化,书法的文字学根基和素材的多样性大受动摇;我们的国学也在百余年间被西学和新知全面取代,教育体制、教育方式、教育内容也与传统私塾、书院完全不同,并且两者是替代式、置换式交接,根本没有承前启后的过程;我们的诗、文、画传统也迥异于历史,白话诗崛起后,旧体诗、文言文也随之衰落,印刷品的格式制式也从竖排右起,一变而为横排左起,中国画之书法缺失已不是个案而是普遍现象了,书法的文化背景与文化依托几近弃绝,书法的历史地位曾一度从历史的最高峰跌落至历史的最低谷。从低谷向高峰攀爬、回归和复兴,其艰难可想而知。可是,当下书界和社会众生,将许多非大家非名手的书法作品抬到很高的地位,使当代书法史黯然无光,使当代书家贻笑历史。书法一百年间遭遇的变局比任何一种中国艺术形式都更加剧烈。因为它是全民性的文化行为,所以它在全民盛行时比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具有更强大的根基和人才环境;也因为它是全民性的文化行为,在文化断层尚未填补的当下,也最容易在全民性放弃、全民性喜新厌旧中失落,从而全面衰败。这就是书法艺术的独特的历史悲喜剧。
那些急于让中国书法走向世界的人们,往往对中国书法不能轻易地在中西之间广泛交流交往而自卑、自责,甚至自嘲自贱。窃以为,这一点恰恰是中国书法最可贵的文化品质和品性,是中国书法特立独行的标志之一,是中国书法将来为中国文化争得最大荣誉和最广泛尊崇的文化个性。这也是中国书法作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在后申遗时代最应该坚守的文化特质。中国书法的文化光荣不仅在于它几千年的文明史,更在于它今后几百年几千年对全世界的文化吸引力、征服力。
所以,中国书法在后申遗时代的发展路径,并不是屈尊低就外人的好奇和满足这种好奇的粗糙粗鄙的书写与书写表演,而是坚守它的文化个性,保持它的文化尊贵与高贵品性,维护它的文化神圣神奇神秘和博大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