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官僚资本:从理论到革命
作者:沈彬
2013年07月24日 来源:东方早报
对于有起码的文化教育的中国人来说,“官僚资本”这个词并不会陌生。经过无数次的政治课考试,官僚资本主义作为三座大山之一,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早已深入人心。其实这个政治术语,也是在中共对国民党的斗争中逐渐创设,并丰富其内涵、外延的。
有党史学者考证出“官僚资本”一词,是瞿秋白在1923年首先使用的。当时所谓“官僚资本”主要还是指清政府和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官办企业。事实上,抗战期间较早大规模攻击官僚资本主义的还是国民党本身。
1940年7月,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期间,国民党中央委员王漱芳、曾扩情等21人提议:“严禁官吏经营商业,最低限度亦不许经营与职务有关商业”,必须“严惩官僚资本主义者”。这个提案最终被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通过。
此后“官僚资本”一词,在大后方广泛流传,中共“在重庆的机关报《新华日报》多次在社论和专论中,揭批这种资本;其他进步的和中间的报刊,也揭批这种资本,弄得家喻户晓”。所以说,“官僚资本”本身是一个政治概念,而不是经济学概念,甚至可以理解为中共根据与国民党的斗争需要而成功创设、运用了这个词。
抗战胜利之后,国共内战爆发,更体现为意识形态之争。1947年,中共方面的陈伯达提出了朗朗上口的“四大家族”说,将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 陈果夫和陈立夫并列,进行政治、经济上的批判。同年,许涤新写了《官僚资本论》一书,给出了“官僚资本”的明确概念,“官僚资本”是“一种具有封建性和买办性的国家垄断资本;从资本的所有权来看,它分为国民党国家资本和官僚私人资本;从资本的来源看,它是依靠政权和政治特权掠夺和剥削人民而积聚的,四大家族掌握的垄断资本是官僚资本的主体。”那么此时官僚资本的外延就是:国民党统治下的国有资本,以及官僚利用特权攫取的私人资本。
这一日臻完善的革命理论,随着中共在战场上的节节胜利,从理论走向革命实践。1947年8月31日,西北野战军前委提出“没收战争罪犯、官僚资本、贪官污吏、反动头子、恶霸全部财产” 的口号,次日中共中央复电同意。同年底,中国共产党正式将“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之首。
底下的问题就是:在现实斗争中,如何没收官僚资本?如何甄别私企中的公股和官企中的私股?具体标准划在哪里?
三大战役结束后,国民党不得不与中共和谈,1949年4月,由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中对官僚资本的界定是:“凡官僚资本属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以前及属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而为不大的企业且与国计民生无害者,不予没收。但其中若干人物,由于犯罪行为,例如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而为人民告发并审查属实者,仍应没收其企业及财产”。这是中共对于私人官僚资本的底牌:一、看是否属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官僚;二、看是否属于大官僚;三、看是否犯有严重罪行。凡符合两项者均在没收之列。
对于实际接管工作,中共还是秉承一个稳妥的原则,1949年4月初,中共华东局提出对江南城市的接管工作,要“采取自上而下、按照系统、原封不动、整套接收的办法”,“只派代表去监督其生产,而不应干涉或代替其职务”,对“私人工商业中如有股权不明或部分股东确为重要战犯为官僚资本者,一律暂缓处理”。
但对于明显的故意隐匿官僚资本的行为,新生政权进行了严厉打击。1950年1月上海市人民法院判决了“敦裕钱庄案”。已被定为战犯的孔祥熙是敦裕钱庄的隐名股东,由钱庄总经理顾心逸和经理顾诚齐为其打理;孔还从美军手里接收了赫赫有名的上海迦陵大厦,成立了大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巨额租金,也由顾氏兄弟打理。解放后,顾氏兄弟存心隐匿钱庄的官僚资本性质,尽管人民政府派员“施以深切教育,但顾等仍无悔悟之意”,但两人“不肯坦白”。最终,法院判决两人各处有期徒刑三年,顾心逸并处罚金6亿元(折合现人民币6万元),顾诚齐并处罚金4亿元(折合现人民币4万元)。而且,“罚金之执行,就其已知之财产先予扣押,不足时,以人民10万元(折合现人民币10元)折抵一日易服劳役”。
1950年初,国家将官僚资本鉴定权收归政务院,并由中央财经委员会制订具体的标准。中财委发布的《关于处理官僚资本的初步意见》明确“官僚资本”的外延仅包括:四大家族;现行战犯;虽不在战犯名单内,但其罪恶昭彰,作恶多端者;既未起义亦未立功的各地方战犯豪门;国民党党团特工假借私人名义经营的企业。同时,政务院发布《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要没收公私合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官僚资本,必须报经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审核后转请政务院批准。
以收管国民党的国有金融机构“四行二局”来说,其中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都有不少私股,中国银行有1/3的商股,交通银行的私股也占总股本的10.43%。原本,中共规定对于国民党政府的国营企业与军政机关相互间的债权债务,不再清偿;但由于中行、交行含有私股,中财委专门规定了清偿办法,并规定两行的财产不得没收解库。之后,政府通过不断改组银行董事会、内部控制机制,确立了对两行的绝对控制,就连交通银行总部也从上海迁到了北京。
接管私企中的官僚资本,南通大生纺织公司是个典型,它本是近代实业家张謇创办的大型纺织企业;因为企业中有官僚资本,1949年7月,中共苏北行署派了两名公股代表参加董事会担任常务董事,但公方没有参与企业的管理工作,之后企业遇到经营困难,织布机全部抵押给中国人民银行。在这种情况下,总经理张敬礼请求政府派管理干部进厂,人民政府接受他的请求,从1951年12月起陆续派干部进厂,这也遭到一些资方人员的抵制。但经过“三反”运动,调换了一批有严重贪污行为的高级职员,并提拔了293名工人到管理工作岗位以后,公方才确立了领导地位。
根据1953年全国清产核资委员会统计,截至1952年,全国国营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240.6亿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为没收官僚资本企业的资产(不包括其土地价值在内),折旧后净值为167.1亿元人民币。这构成了新中国国营经济的基础。官僚资本也从一个对敌斗争中创设的“政治术语”,完成了理论掌握群众、精神变物质的飞跃。
(作者系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本文主要参考郑会欣《对“官僚资本”的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