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一齐”与“物之不齐”
作者:李智福
2015年07月27日 来源:光明日报
李智福,男,中山大学哲学系2014级博士,本文出自其博士论文《逍遥之境与吊诡之言——基于悖论或矛盾的庄子哲学研究》。
博士导师:中山大学教授 陈少明
通讯评委:南京大学教授 颜世安
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白 奚
庄子(约前370-286)与孟子(约前372-289)皆战国中期人,二子并世,与齐宣王、梁惠王同时。庄子为宋国蒙人,然其学脉在楚,学界称之为“宋人楚学”;孟子则属于邹国人,与孔子籍里鲁国相邻,其自称是孔子的私淑弟子,后世遂以“邹鲁之士”代称儒家。宋国与邹国距离不远,同为思想巨擘的二子却在各自著作中互不道及,成为中国两千多年的学术公案。明人焦竑指出,“老之有庄,犹孔之有孟也”(《庄子翼》),庄、孟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庄子发扬光大老子之学,孟子则嫡传克绍孔子之道,使得道家与儒家最终超越百家诸子,成为中国文化、神州慧命的“任”“督”二脉。庄孟二子虽然互不提及,但有一条隐微的思想史线索可以沟通二者,即他们对“物之齐否”持两种完全相反的态度。众所周知,庄子以《齐物论》名世,并提出“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万物一齐,孰短孰长”的观点,孟子则针锋相对地提出“物之不齐,物之情也”的命题,此或是孟子对庄子的一种学术反驳,亦未可知。明人郭孔建云:“庄生曰‘齐物’,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此是辟庄周。”(《垂杨馆集·论孟》)形式上,“万物一齐”(庄子)与“物之不齐”(孟子)是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二者歧见之所以如此大,乃归本于哲人对世道人生之不同的关怀方式和迥异的观照态度。
庄子的《齐物论》不是将万物强定为一尊,而恰恰是以承认“万物之不齐”为前提的,这种“齐”意味着承认一切存在皆有合法性、合理性,即万物存在皆“天完具足”。章太炎先生云:“齐其不齐,下士之鄙执;不齐而齐,上哲之玄谈。”(《齐物论释·序》)正是此意。庄子因“不齐”而走向的“齐”,是一种平等的眼光和宽容的胸怀,对差异的包容,对弱势群体、少数群体、独异个体的尊重,这与《中庸》所说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近似。同时,所谓“胞有重阆,心有天游”(《庄子·外物》),当他以平等的眼光看待天地万物时,齐万物,一生死,生命也从高下区分的利益焦灼中悬解了出来,“真力弥满,万象在旁”(唐·司空图语),庄子“把有限的宇宙点化成无穷的境界”(方东美《原始儒家道家哲学》),庄学代表了人类精神之高举远慕、隽永深致的一面,这种生命境界用庄子之语言之,就是“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另外,庄子认为“齐物”的初始图景是人类未开化时的“至德之世”,那个时候,“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庄子·马蹄》),庄子对“至德之世”的呼唤渗透着浓浓的诗人之乡愁意识和哲人之批判精神,警醒着人类不可妄自尊大,时时需要反省。庄子云:“大乱之本,必生于尧舜之间,其末存乎千世之后。千世之后,其必有人与人相食者也。”(《庄子·庚桑楚》)庄子哲学时刻警醒着人类,当心文明会走到文明的反面。千万年来,以文明自许的人类从来没有摆脱过战争、屠杀、浩劫的威胁,而这些屠杀和浩劫,莫不是打着仁义道德的旗号,庄子的见解无疑是深刻的。
孟子没有像庄子那样悉心去论证“物之齐否”,而是用一句平实的常识之语即“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对提倡“君臣并耕”的农家学派展开批评。当时,“为神农之言者”之许行从楚国到滕国传道,宋国的陈相、陈辛兄弟闻风而来,尽弃前学,从师许行。陈相将许行之学转告孟子,孟子深不以为然,乃从社会分化、商品交换、劳心与劳力分工等角度论证了这种“君民同耕”是不合时宜的,不现实的,甚至是荒唐的。孟子云:
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子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巨屦小屦同贾,人岂为之哉?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恶能治国家?(《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强调“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恰恰是反对对天下万物整齐划一,比而同之。孟子曾云:“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物的价值本应有大小多少之分,因此不可以“同价”贾之,如若以“同价”来买不同之物,必然会造成良莠不齐,以次充好。若这种“比而同之”的思想上升至社会政治领域就必然会造成天下大乱。在孟子看来,正常的社会应该是一个由“劳心者”与“劳力者”两个阶层组成的社会:
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
孟子在这里严格区分了“大人之事”和“小人之事”。“大人之事”是治理、组织和教化之事,“大人”是“劳心者”,因此是“食税者”,古代圣贤如后稷、尧(放勋)、禹、契、皋陶等都属于这类人;“小人之事”是生产劳动,包括耕作、做工和经商,“小人”是“劳力者”,他们要“上税”,为“劳心者”提供衣实之资。可见,孟子言“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一常识之语目的在于证明社会分工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孟子虽然没有明确说“劳心”与“劳力”二者有高下之分,但却认为二者有“大人之事”和“小人之事”之别,其中表现出儒家士大夫那种浓烈的精神贵族的气息,这与《论语·子路》篇“樊迟请学稼为圃”而孔子两拒之可谓一脉相承。
唐君毅先生指出,孟子哲学是立人之道。孟子之学说充满了人本主义的气息,是对人性、人伦、人世等当所具备的终极价值的观照,人类高于禽兽、精神高于蛮力、文明高于蒙昧。孟子执着于“物之不齐”的原则当归本于他对人性之“先立乎其大”的信念,并因此为出发点而驰骛于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天下大同”的终极追求,其以“舍我其谁”“修其天爵”的精神希望能匡正天下。所谓“不为圣贤便为禽兽”(曾国藩《求阙斋日记类钞》),孟子最终发扬光大孔子之学而奠定了中国士大夫的操持精神。
刘勰云:“孟轲膺儒以磬折,庄周述道以翱翔。”(《文心雕龙·诸子》)庄子持“万物一齐”,孟子持“物之不齐”,二者不可同,不能同,不必同,亦无高下之分。在那个战乱频仍、世道窳败的战国之世,他们发现的是不同的症结,因此对“君臣佐使”的调配,亦大不同。唯其不同,才证明了思想史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庄孟“越世高谈,自开户牖”,唯其能独辟蹊径,方能体现思想的张力,二子在中国思想史上始终是阴惨阳舒,此消彼长,并以此而实现互诤互补。以孟子对人性之善的信念补庄子的自然天性论,以免人性的沉沦、堕落和虚无;以庄子“万物一齐”之自在的、诗意的、艺术的觉悟精神补孟子哲学所许诺人生之过于沉重的负担、责任和义务,以避免人生的异化、僵化、道学化。李商隐诗“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可谓是庄孟精神互补的诗化言说。晚清学者刘鸿典先生指出,庄孟可能是“千里神交而心相照”(《庄子约解·序》),此言不虚。在中国古今士子的人生中,孟子“睟面盎背”的仁者信念和庄子“不蕲樊中”的自在精神应该说是埋伏在他们生命深处的动静两脉。在另一种意义上,当庄子云“独与天地精神往来”时,孟子则云“上下与天地同流”;当庄子云“万物与我为一”时,孟子则云“万物皆备于我”;当庄子云“不为轩冕肆志”时,孟子则云“说大人则藐之”。这些近似的名相背后不正隐含着近乎一致的哲人情怀么?刘勰论晚周诸子云:“标心于万古之上,而送怀于千载之下。”两千多年前,庄孟已然为神州文化、士人传统深植灵根,他们标心万古、送怀千载于中国知识分子的信念便是“独立之人格”和“自由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