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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社会 >> 市场消息 >> 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支持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2/07/02  国办发〔2012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中国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规划纲要—以长吉图为开发开放先导区》,进一步推动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促进长吉图经济区协调发展,提升我国沿边开发开放水平,国务院同意在吉林省珲春市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战略意义

    自1992年中、俄、朝、韩、蒙五国共同启动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项目以来,在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图们江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健全,合作领域持续拓展,合作方式不断创新,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取得显著成效,长吉图经济区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是我国深入推进图们江区域开发开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特别是与朝鲜、俄罗斯的经贸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有利于探索我国扩大沿边开发开放的新路径,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有利于提升我国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二、区域范围和功能定位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范围约90平方公里,包括国际产业合作区、边境贸易合作区、中朝珲春经济合作区和中俄珲春经济合作区等功能区,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组织建设并依法定程序报批。

    其功能定位为:立足珲春市、依托长吉图、面向东北亚、服务大东北,建设我国面向东北亚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发展成为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桥头堡。

    (一)我国面向东北亚合作与开发开放的重要平台。以长吉图产业基础为依托,以推动珲春开发开放为目标,大力发展与朝鲜、俄罗斯、日本、韩国、蒙古等东北亚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使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成为东北亚地区各国优势互补的有效合作载体,推进实现长吉图先导区率先发展,为构建更加开放的经贸合作区域创造条件。

    (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以我国对朝鲜、俄罗斯、蒙古的陆路重点口岸以及与朝鲜、俄罗斯共同建设的港口为支撑,以连通中朝、中俄以及中蒙的铁路、公路为纽带,以连结日本海沿岸国家陆海联运通道为网络,建设形成东北亚地区快速便捷的跨国运输大通道及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三)东北亚地区商贸物流中心。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促进生产要素有效流动和聚集,培育发展边境区域性出口加工和先进制造业,着力做大做强境外资源开发、生产服务、国际物流采购、跨国旅游等产业,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商贸物流中心。

    (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合理开发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大力推进生态型城镇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打造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地区。

    三、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沿边对外合作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深化沿边地区国际经济合作为抓手,以畅通面向东北亚地区交通运输网络为保障,大力发展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边境地区开发和腹地经济联动发展,将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国际合作开发以及我国沿边开发开放的示范区,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发挥重要作用。

    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形成良好的体制、市场、政策和法律环境,连通内外的交通网络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商贸物流蓬勃发展,边境和跨境旅游进一步活跃,跨境合作模式初步建立,双边联动发展、多边联动发展深入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完善、商贸繁荣的重要经济功能区,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平台比较完善,跨境合作成效显著,区域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充分发挥,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日益繁荣,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实施。充分考虑东北亚地区各国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法律体系等方面的特点和差异性,统筹规划,稳步实施,扎扎实实完成阶段性任务。

    (二)加强多边合作,扩大双边成果。继续发挥多边机制在图们江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协调功能,把推动中朝、中俄跨境合作作为我国参与多边合作的重要目标,积极吸引东北亚地区有关国家企业共同参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

    (三)推进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进一步发挥好图们江区域各国的地缘优势、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推动境内境外的产业互补与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图们江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四)鼓励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创新。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求在合作模式、管理模式、经营模式和政策设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五)保护资源环境,促进协调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注重规划环评,提高环境准入标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重点

    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分类指导、突出特色,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畅通人流、物流通道,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深化国际产业合作,不断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构建与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一)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需要,加快建设吉林—图们—珲春铁路、珲春市区至边境口岸高等级公路,加快推进珲春—东宁铁路前期工作,实施圈河口岸、珲春口岸、珲春铁路口岸换装站等基础设施扩能改造,进一步完善道路、供水、供热、供电、通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全面提升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功能;改造圈河口岸至罗津港公路,支持改扩建罗津港和扎鲁比诺港,新建圈河—元汀口岸跨境桥,畅通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对外通道,打造交通顺畅、功能完善、辐射内外的国际化窗口。

    (二)对外贸易合作。重点依托珲春中俄互市贸易区,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转口贸易及服务贸易;积极利用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规模,打造南北物流新通道;针对东北亚国家的资源条件和优势互补特点,重点拓展经珲春口岸进出的矿产品、农畜产品及各类精深加工产品贸易与物流服务,建设成为图们江区域重要的国际物流集散地。

    (三)国际产业合作。重点依托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和出口加工区,面向东北亚,扩大投资合作,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农畜产品和海产品加工、新材料与矿产品精深加工、电子产品、医药、纺织和服装加工等加工产业,以及商务服务、金融保险、国际会展、信息服务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

    (四)中朝经济合作。突出抓好中朝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做好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中朝罗先经济贸易区工作,加强产业合作,大力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档纺织、绿色食品等中高端产品加工贸易产业与总部经济、物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深入推进中朝跨境经济合作。

    (五)中俄经济合作。突出抓好中俄陆海联运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充分发挥俄罗斯远东地区木制品、矿产品、海产品、港口及旅游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端木制品加工、金属制品加工、跨境旅游、商贸服务和口岸经济,配套发展临港物流和互市贸易,深入推进中俄跨境经济合作。

    六、扶持政策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2012年至2015年,国家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给予支持。对区内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配套件、备件,在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

    (二)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装备制造等产业项目。2012年至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根据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适当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吉林省根据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实际,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

    (四)积极支持与园区建设相关的境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区域内规划布局的中朝、中俄珲春经济合作区符合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发展资金支持标准和条件的项目,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资金支持。

    (五)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针对区域经济金融特点推动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引进国内外各类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拓展国际金融业务,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支持设立中国—东北亚投资合作基金和东北亚产业合作基金。

    (六)支持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具备条件的地区按照规定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将珲春铁路口岸列为煤炭进口口岸,鼓励企业开展煤炭进口经营业务。支持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积极推进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研究珲春经俄罗斯扎鲁比诺港开展相关业务的可行性。

    (七)支持在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设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通过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八)为赴朝、赴俄边境旅游人员提供办证便利,支持发展跨境旅游以及中俄、中朝边境地区自驾车旅游,积极研究实施周边国家人员赴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出入境便利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通关效率和疫病疫情防控能力,为人员、货物和车辆出入境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

    (九)中央财政通过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支持图们江区域内重大问题研究、专项规划编制等重大事项。

    七、加强领导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加强支持和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出台具体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

    (二)中国图们江地区开发项目协调小组要进一步发挥对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指导作用,协调有关重大政策。创新和完善省部共建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中朝、中俄双边合作机制及多边合作机制,推动提升大图们倡议框架下东北亚地区有关国家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的层次和水平。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并认真编制《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切实做好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报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关于进一步发展边境贸易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9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委(厅、局),海南省商业贸易厅,哈尔滨、长春、大连、乌鲁木齐、呼和浩特、满洲里、南宁、海口、昆明、拉萨、兰州海关: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国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扩大出口,增强民族团结,繁荣、稳定边疆,巩固和发展我国同毗邻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发展边境贸易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仅限生活用品),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3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法定税率照章征税。

    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边境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其他商品外,在2000年底前,继续实行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的政策。

    三、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下换回物资的进口,在2000年底前,继续执行边境小额贸易的进口税收政策。

    四、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出口本地自产的粮食等国家重点管理的商品(目录见附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每年根据上年度边境小额贸易出口情况、生产情况及供求关系等因素,专项给边境省、自治区下达一定数量的出口配额,并授权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发放出口许可证;其他有特殊规定的商品,如实行全国统一招标、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等的出口,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出口国家实行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其它商品,一律免领配额和许可证。

    五、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属国家实行进口配额和限量登记管理的商品(除汽车及关键件外),外经贸部每年从年度进口计划总量中切块下达进口配额或限量登记额度,并授权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进口许可证和进口商品登记证。

    六、边境省、自治区在外经贸部已核准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中,根据外经贸部核定的总量和统一制定的条件及企业的经营能力,自行审批经营国家重点管理的出口商品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以及经营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企业名单需报外经贸部备案。

    七、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均享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开展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企业均享有边境小额贸易权。

    八、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开展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换回的原产于毗邻国家的物资(除汽车及关键件外)可随项目进境,不受经营分工的限制。如换回物资属进口配额和限量登记管理的商品,须在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立项前报外经贸部审批,各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凭外经贸部下达的外经项下的进口配额和限量登记额度及有关规定,签发进口许可证和进口商品登记证,海关凭进口许可证或进口商品登记证验放。

    九、边境地区的地级市(州、盟)政府或外经贸主管部门可在本地区主办以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为主要内容的交易会或洽谈会,由所在省、自治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外经贸部备案。边境地区的地级市(州、盟)政府或外经贸主管部门可组织本地区企业赴毗邻国家举办招商办展活动,按现行程序报外经贸部批准。

    边境省、自治区在执行上述规定的同时,要加大对边贸管理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走私和偷逃税行为。对犯有走私和偷逃税行为的企业,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吉林省出台促进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鼓励政策

发布日期:2012/07/04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现代物流业健康快速发展,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2]26号),实施意见从融资、土地、交通等政策支持上给予了明确。一是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物流业发展:完善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国家A级物流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募股权融资,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劵、增资扩股、仓单质押、股权质押贷款及供应链融资等途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支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加大对物流业资金倾斜力度。省级支持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要向物流业发展倾斜,重点用于规划引导、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对重点物流企业和重大物流项目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补助及贴息等。各及政府根据财力状况,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二是整合物流设施资源,优化管理体制:鼓励企业实行制造业与物流业主辅分离。凡企业内部重组整合单独成立物流企业,其资产、股权发生变动的,免收信息咨询费,减半征收产权转让交割服务费。同时,制造企业剥离物流资产和业务,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税收、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相关扶持政策。研究建立全省物流统计体系,尽快建立全省物流统计直报系统,逐步完善物流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确立物流业的产业地位等;三是加大土地、交通等政策支持,加快物流业发展:加强和改善物流业用地的支持,对各地列入“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内可优先安排,国土部门凭相关资料依法供地,优先办理权证。由政府供应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物流项目用地,按工业用地的最低标准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逐步改善投资环境,扶持物流企业发展。支持物流园区建设,物流园区用地,70%可用作仓储设施建设,30%可用作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各类用地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按国家标准执行,土地出让底价按比例综合确定等。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物流企业负担:贯彻落实国家对试点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建物流园区、新开业的物流企业当年上缴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实行先征后返的办法,前两年全额、后三年减半由同级财政部门返还企业等;五是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全面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形区的产销衔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方式。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提高粮食物流现代化水平,推进粮食储、运、装、卸的“四散化”,加强我省粮食生产区散粮收纳和发放设施及南方销区的铁路、港口散粮接卸设施建设,推动散粮火车入关,加快发展散粮铁水联运等。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珲春市商洽珲项目合作

延边州政府 http://www.yanbian.gov.cn     更新时间:2012-05-17来源:珲春市 

  

  516日,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温带领考察团一行11人到珲春市,与珲春市委、市政府领导共同商洽珲春东北亚国际新镇项目建设和珲春东部新城项目合作等相关事宜。

  在珲春期间,考察团一行先后深入到东部新城区、高铁站址、珲春河沿线、太阳山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珲春市人大副主任陈振海详细介绍了珲春市城市规划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珲春河综合治理工程、新城区规划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

  考察团表示,珲春地处中、俄、朝三国交界,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的窗口,也是图们江地区开发的主要承载者,应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增强城市的带动力、辐射力和影响力,以求将城区建设成极富特色、极具民族文化特征的生态园林城市。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中国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这标志着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和珲春开发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考察团将紧紧抓住示范区批复这一历史机遇,通过此次考察进行认真梳理,找好切入点,积极参与珲春东北亚国际新镇项目建设和珲春东部新城项目合作以及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开发。

 

启动中日韩自贸区恰逢其时 发布日期:2012/03/13

    在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经贸形势下,日本和韩国的对外贸易均出现了罕见的逆差。而中国的外贸也受到了欧美市场疲软的影响。在此情况下,中日韩三方有必要尽快启动自贸区建设,加强三方的经贸合作,降低国际市场风险,促进区域经济繁荣。根据中日韩民间研究小组通过各自独立模型测算,也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三国间自贸区的效果将大大超过任何双边自贸区的经济收益,这为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提供了现实基础。

    2011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日韩工商峰会上提出要正式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获得了日韩双方的热烈回应。在欧债危机爆发、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推动东亚区域经济合作显得尤为必要。这对维护良好的世界经贸环境及各方利益意义重大。

   启动中日韩自贸区有利于促进中日韩贸易的健康发展。2011年,日本31年来首现贸易逆差。韩国知识经济部2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韩国今年1月贸易收支出现了19.57亿美元逆差,为该国过去两年来首次出现贸易逆差。

  日本出现逆差的原因有四:一是地震影响,使日本的产业供应链条出现问题。地震后日本电力供应紧张,国内产能下降、供给不足。其东部大多数工厂关停,家电、汽车、高端设备制造业出口下降明显。二是日元的急剧升值。日元近年来急剧升值,2011819日,日元对美元汇率更是达到76.25日元兑1美元的历史高位。因此,日本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下降,出口减少。三是国际市场疲软。欧债危机,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直接影响了日本高品质、价格相对较高的产品出口。四是震后重建工作以及弥补国内供应不足使得日本进口增加。电力不足使日本能源及用于震后重建的商品进口大增,仅石油天然气燃料进口同比增长50%

   从韩国20121月出现逆差来看,一方面由于去年年底以来朝鲜半岛局势紧张使韩国加大了对战略资源和物资的进口,同时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导致进口剧增;另一方面与日本相同,由于国际市场疲软、欧债危机等因素影响韩国出口,韩国对欧盟出口同比减少44.8%,船舶出口减少41.5%,无线通讯设备出口减少39.7%,液晶显示器、半导体、石化产品以及汽车零部件出口也均呈下跌趋势。

  出口是日本、韩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在当前的严峻形势下,两个国家必然千方百计地保持已有的国际竞争力。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是日本、韩国的出口优势,由于欧美市场疲软,日韩愈来愈将亚洲市场尤其是东亚市场的开拓作为促进经贸发展的重点,从而产生了建设中日韩自贸区的强烈愿望。而中国的外贸也受到了欧美市场疲软的影响,加强与日韩的经贸合作也是回避国际市场风险、促进区域经济繁荣的重要手段。

   同时,中日、中韩双边贸易近年来增长迅速、屡创新高,但中国逆差幅度不断减少。据日方统计,2010年、2011年中国实现了对日贸易顺差。这种局面下,如果不能在区域经贸合作的制度安排上取得突破,重视出口的日韩两国势必在对华贸易上采取严格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经贸摩擦将增加。从中国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来看,来自日韩两国的摩擦不是很多,但是近两年也有增加之势。日本对华贸易主要体现在产品安全等技术性贸易壁垒和人民币汇率方面,韩国对华贸易摩擦则更多体现在反倾销和对来自中国的产品的挑剔性检验措施上。启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在贸易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磋商,形成系列的发展促进制度,将有利于推动地区经贸的发展,对相关各方都十分有利。

   就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条件看,宏观上,中日韩均为亚洲重要经济体,其经济总量在亚洲分别排第一、第二和第四。如果作为一个整体,三国总共7万多亿美元的生产总值要占全球的近20%和亚洲的70%以上,其经济规模在全球仅次于欧盟和北美。如果自贸区建成,将出现一个人口超过15亿的大市场。

   从微观条件看,中国入世10年间,中日韩在贸易增长、贸易结构等方面的变化使得建立自贸区具备了现实条件。目前,中国是韩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日本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日本是韩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日韩双边贸易总额近2000亿美元。中日韩三国的产业结构具有明显的互补性。相对发达的日本和韩国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竞争优势明显,而中国的竞争优势目前仍主要集中于资源或劳动力密集型产品上。随着双边投资的增加,中日、中韩贸易很大比例是加工贸易方式,大部分为日韩在华企业产品出口,属产业内和公司内贸易。中日韩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三国经济向一体化发展是必然趋势。根据中日韩民间研究小组通过各自独立的模型测算,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三国间自由贸易区的效果将大大超过任何双边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收益,这为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提供了现实基础。

   此外,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式启动和良好发展,使双方在资金、资源、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双向贸易投资得到大幅增长,也为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提供典范和经验。

   当然,建设中日韩自贸区仍存在着诸多现实障碍,如朝鲜半岛局势、美国在东亚的经济扩张、农产品贸易问题、政治互信等。但只要各方能够搁置争议,从区域经济发展和各国人民福利大局出发,在互利共赢前提下解决经贸领域争端,中日韩自贸区的建设势必在今明两年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不仅会创造良好的贸易投资环境,同时也会实现关税减让后的贸易创造效应,基金后续的服务、资金、人员流动带来的诸多好处,增强企业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的信心,促进中日韩经贸和政治关系健康发展。

                                                                         

  (来源:国际商报)

 

东北跨国边境游助推东北亚经济合作一体化

发布日期:2012/07/02

  现今,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中国东北,他们可以从吉林自驾车到朝鲜游览罗津港,也可以在黑龙江搭乘渡轮到俄罗斯参观列宁广场。在朝鲜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背景下,东北亚边境游在中国迎来前所未有的热度。

  今年是中国的俄罗斯旅游年,刚刚落幕的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简称“哈洽会”)上,中俄旅游业的展示、交流、合作成为主角之一。

  黑龙江与俄罗斯拥有2981公里边境线,占中俄边境线的70%,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犹太自治州、阿穆尔州、外贝加尔边疆区等5个州区接壤,发展边境旅游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

  黑龙江省旅游局局长薄喜如介绍说,2011年,中国成为俄罗斯第二大出境游目的地,俄罗斯则成为中国第三大境外客源地,由黑龙江出境赴俄游客42.7万人,占中国赴俄旅游人数52.8%。

  而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珲春市圈河口岸,人们经常会看到一排排车队缓慢有序地通过海关,进入朝鲜罗津—先锋自由经济贸易区。车里坐着对图们江对岸的国度充满好奇的游客,在这一去年首发的边境自驾游项目中,中国车主可直接驾车进入朝鲜,参观游览罗津—先锋地区的历史人文景观。

  吉林省中国青年旅行社经理江浩介绍,目前这一旅游项目的团费从每人1580元至1980元人民币不等。“我们每天都接到很多电话来咨询朝鲜自驾游事宜。朝鲜国内道路状况不是十分好,去年只有越野车可以通行。今年年初,新修整的二级公路通车,目前普通轿车也可以参团游览朝鲜了。”

  作为东北亚区域的中心,中国东北的边境旅游项目正吸引着越来越多来自中国内地的企业和游客。即将于今年10月在辽宁丹东举行的首届中朝经贸文化旅游博览会,目前正在招商招展,博览会期间将举办中朝旅游资源和旅游商品展,开辟“鸭绿江边境之旅”赴朝旅游精品线路。目前已有珠三角、长三角的数十家企业预订展位。

  跨国边境游正在东北亚合作中发挥重要角色。黑龙江省社科院俄罗斯研究所研究员孙晓谦认为,旅游是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各国最重视和最容易推进的合作领域。目前,东北亚各国间的跨境旅游合作发展迅速,开发跨国边境游项目、构建旅游共同体、推动旅游一体化已成为东北亚区域国家的共识。

  去年4月,首次推出的中俄朝三国环形跨国旅游线路,抢占了东北亚区域“一条龙”式旅游项目先机。游客从吉林珲春出发,游览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市的阿穆尔海湾、中心广场、太平洋舰队军港、金角湾不冻港,并在朝鲜的罗先琵琶岛等景区,体验当地风情。来自吉林省旅游局统计显示,2011年吉林省共有29个旅游团的500多人次参与了中俄朝三国环形跨国游,今年这一旅游项目的规模还将扩大。

  在今年3月国务院批复的《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整合开发旅游资源”“建设边境旅游胜地”等内容。而在早些时候出台的《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中,也对东北三省一区加强与邻国的旅游合作,改善通关条件,简化出入境手续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后,东北地区将进一步组织与俄罗斯、朝鲜、蒙古三国通过陆路的进出境旅游,开辟与俄罗斯、韩国、日本通过海路的跨国旅游。同时,加大满洲里、额尔古纳、黑河、绥芬河、同江、图们、丹东等边境口岸城市的旅游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促进漠河、抚远、珲春、集安等具有特殊地理意义和边境风情的旅游小城镇建设。

  作为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东北亚6国拥有占世界23.5%的人口,四分之一的GDP和五分之一的贸易额。旅游作为各国民众最喜闻乐见的合作领域,正在得到更多重视。(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7-13 14: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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