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要按客观规律办事
作者:蒋泰维
2013年08月12日来源:科技日报
我们常讲,经济建设必须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但现在,我们却迫切希望科技工作能够少投入、多产出,低投入、高产出,慢投入、快产出。但事实上科技创新是高投入、高风险、高产出的。如果说在经济建设中不能违背市场规律、价值规律等等,那么在创新活动中,又有哪些规律是不能违背的呢?我想,有几个方面是需要我们研究和探索的。
第一,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互为条件、互为动力。我们要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来促进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创新驱动的生产方式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今天的中国仍处于经济发展的初、中级阶段,投资结构正从基本建设投入最多、技术改造投入其次、研究开发投入最少的正三角形转变为菱形,最主要的是技术改造,其次是基本建设和研究开发。只有当经济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研究开发才会是投资的主要方向,投资结构转变为倒三角形。政府要因势利导,推动企业和全社会投资结构的转变。
第二,科技投入绩效的“非对称微笑曲线”。在一定的时间之内,科技投入的绩效不是明显上升的,而是下降的;达到一定时间以后,科技投入的绩效才会迅速上升,以弥补之前的投入并获取丰厚回报。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不同创新领域的“非对称微笑曲线”是不一样的,它的效益时点也是不同的。我们要认真研究不同的产品和技术所需的研发时间,要认真研究不同领域和行业科研成果真正走向市场需要的时间。掌握了这些规律,避免急于求成、心浮气躁,真正做到宽容失败、鼓励创新。
第三,科技创新是一种生产方式的创新。这种生产方式的创新是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一直到商业模式创新的有机整体。所以,创新管理也必须对创新链的全过程和全要素进行管理,要根据创新全过程的不同阶段、不同对象、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针对创新链的薄弱环节,我们要促进四方面的结合: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结合,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的结合,政产学用相结合,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作者单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