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
作者:单霁翔
时间:2011年12月15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这是我们党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深刻总结文化建设历史经验,科学分析当前形势,着眼于推动我国文化长远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是新时期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历史宣言和行动纲领,也为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我们党推进文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文化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当前文化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把握当今文化发展的新趋势、各族人民的新期待,增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切实担负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重任,担负起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任,担负起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任。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牢牢把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主线,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根本任务,牢牢把握面向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文化产品这一中心环节,牢牢把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两手抓”这一基本思路,牢牢把握改革创新这一根本动力,牢牢把握人才队伍建设这一基础性工程,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决策部署上来。
文化遗产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遗产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文化遗产保护能力建设明显加强;文物保护工程扎实推进,一批重要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博物馆事业蓬勃发展,免费开放工作得到人民拥护,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对外交流与合作成绩斐然,推动了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积极参与势头方兴未艾。文化遗产事业在保护中传承、在开拓中前进,为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要贡献。回顾取得的成绩,我们深深感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无论《文物保护法》的颁布和修订、新时期文物工作方针的确立,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印发,还是国家大幅度增加文物保护投入,都为文化遗产事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提供了有力保障,表明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觉;提出的加快推进文化遗产强国建设的发展目标,表明了我们党高度的文化自信。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必然促进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文化遗产事业发展也必然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文化遗产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经验,始终把文化遗产事业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认识来推动,在实践中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建设相结合、依法保护与科学保护相结合、保护抢救与利用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推动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探索中国特色文化遗产事业发展道路。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经济社会发展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和前提,保护文化遗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依法保护文化遗产,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推动重大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关注对文化遗产依存的生态环境的保护,挖掘城乡蕴藏的文化内涵,展示独特的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文化生活环境。要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宝贵资源,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开发旅游业,提高衍生产品和配套服务质量,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要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自觉把推动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为建设文化遗产强国而努力奋斗。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不可替代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根植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的沃土之中。博大精深的文化遗产见证了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一脉相承、连绵不断,展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艰辛历程和辉煌成就,蕴含着中华文明进步、光荣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道德伦理,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营养,是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的生动教材。
我们要把文化遗产保护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与传播先进文化相结合,深入挖掘、展示、宣传文化遗产所凝聚的丰富内涵,使人民感受教育启迪、陶冶思想情操、充实精神世界,为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作出贡献。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坚持以人为本、惠及民生,让人民充分享受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中华文化是人民创造的,人民群众是文化遗产的主人,文化遗产保护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的力量,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必须惠及人民。这既是实现文化遗产价值、赢得社会尊重的现实需求,也是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充分发挥人民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主体地位,拓展社会参与和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渠道;强化广大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情感和关联,无论在文物保护修缮、考古发掘、博物馆建设,还是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的保护中,积极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参与和支持,努力使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与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紧密结合,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加强博物馆建设,健全博物馆体系,进一步推动免费开放工作,提升陈列、管理和服务水平,向全社会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公共文化鉴赏服务,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构建有利于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遗产保护的领域不断拓宽,理论和实践在不断发展。要推进体制创新,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改革,总结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形成的“强化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参与、民众共建共享”的经验,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遵循文化遗产工作自身规律、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要推进理论创新,认真总结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积累的新经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博物馆法规制度建设,研究探索适应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文化遗产工作规律的中国特色文化遗产事业发展道路的科学内涵,规划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目标和举措。要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整合科研资源,吸收借鉴国际经验,着力突破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举办对外文物展览,加强国际间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中华文化在世界上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坚持加强文化遗产工作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实现由文化遗产大国向文化遗产强国转变,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要加大人才培训力度,着力做好基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培训、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大项目培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博干部培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的领军人物和高素质的专门型人才、科技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国际化人才。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严格遵守《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定理想信念、严格依法行政,弘扬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廉洁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当前,文化遗产事业发展面临着繁重的任务,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并存。我们正站在实施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新的起点上,2012年党的十八大即将隆重召开,也是《文物保护法》颁布30周年、修订10周年。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起来,自觉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责无旁贷地履行保护发展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的职责,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作者:文化部党组成员、国家文物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