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世界城市的北京文化遗产保护
作者:刘文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7日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应当花大力气打造硬件与软件,将北京塑造成全世界的东方文化展示、研究中心
北京是五朝古都,拥有众多历史文化遗迹,其中尤以北京旧城之内最为丰富。然而,随着北京城市的不断发展,大批拥有较高价值的文化遗产却身陷困境,甚至湮没消失。文化遗产是千百年来中华先民勤劳智慧的结晶,体现着中华民族的文化性格。她们是一个民族的特质所在,也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北京要建设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城市,正是需要这种特色文化价值。唯其如此,北京才能建立起以东方优秀文化为核心的特色世界城市。
保护古都历史文化的核心
北京市已确定对历史文化遗产按照“三个层次、一个重点”来实施保护,“三个层次”即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一个重点”即旧城区整体保护。
目前,在北京旧城62.5平方公里范围内,现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有800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项,占全市世界文化遗产总数的1/3;国家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68项,占全市总数的55.5%;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5项,占全市区级保护单位总数的22%。普查登记文物建筑517项,占全市总数的21%。此外,还有广布于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院落、优秀近现代建筑等。由此可见,北京旧城确是一座历史文物存量最多、级别最高、各类文物建筑高度集中的历史文化名城。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的要求,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只是历史名城保护中的一部分,而北京历史名城的真正价值,是城市整体风貌的保护。在这一点上,梁思成先生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提出:“北京为故都及历史名城,许多旧日的建筑已成为今日有纪念意义的文物,它们不但形体美丽,不允许伤毁,而且它们位置部署上的秩序和整个文物环境,正是这座名城壮美特点之一,也必须在保护之列。”
由于多种原因,旧城以内的大量传统建筑,还没有被纳入到文物保护范畴之列,很多有价值的传统建筑在城市建设与改造中被“新陈代谢”掉,即使“幸存至今”的,其保存状况也不堪入目,与往昔的美观大相径庭。就是旧城内的大批区级文保单位、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几乎都在受到社会不合理使用及超限度使用等问题的困扰,其保护现状堪忧。在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之外,文物建筑的周边环境,也多受到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威胁。尽管市政府从1984年起就开始划定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但是由于实施工作不到位,所规定的建设控制高度多被突破,使很多文物保护单位的外部传统环境丧失殆尽,高大的现代建筑林立,从空间上隔断了文保单位及传统建筑与历史名城之间形成的整体联系。旧城内的市政建设、破坏性使用等诸多的问题,也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凸显出来。
然而,亡羊补牢,犹未为晚。2005年1月27日国务院在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批复中明确提出“加强旧城整体保护”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对北京古都风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它摒弃了过去那种大拆大建的粗放型模式,有利于缓解旧城保护与改造中的种种矛盾。可以说整体保住北京旧城,就是保护了古都历史文化的核心。
文化遗产保护新进展
2000年,北京市委、市政府以申奥为契机,作出三年投入3.3亿元,对重点位于“两线、一街、一区”内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进行抢险修缮的决定;北京申奥成功后,市委、市政府又于2003年作出五年投入6亿元,实施“人文奥运文物保护计划”的决定,按照“整治两线景观、恢复五区风貌、重现京郊六景”的保护思路,对全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进行了大规模的抢险修缮。
据不完全统计,八年来修缮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39处,修缮面积近33万平方米,使天坛、颐和园、周口店遗址、先农坛、十三陵、历代帝王庙、孔庙、国子监等一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得到抢修,缓解了本市地面文物建筑长期以来存在的年久失修的局面。另一方面又通过搬迁腾退、修缮和环境整治,恢复了菖蒲河、后门桥等历史人文景观,建成了明城墙、东皇城根等遗址公园,复建了永定门城楼,开放了袁崇焕祠、纪晓岚故居、历代帝王庙、天坛神乐署等一批价值高、知名度大的文物建筑,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据统计,市政府为两项计划共投入专项资金9.3亿元,带动各区县和相关单位配套资金50多亿元,搬迁不合理占用单位880余个,居民14200余户,为抢险修缮和合理利用创造了条件。
2005年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要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坚持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著名古都的性质。
为切实保护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北京市逐步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和法律法规,自2002年开始实施《北京旧城二十五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3年开始实施《北京皇城保护规划》,2005年公布《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目前,北京市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名城整体进行分层次保护,并保护旧城“凸”字形轮廓和整体风貌,初步形成了“三个层次、一个重点”的保护体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仍有大量文物建筑亟需修缮。据统计,八年来文物修缮面积近33万平方米,不足北京市文物建筑总面积的6.4%,在已修缮的139处文物保护单位中,得到了整体修缮的不足10%,大多数乃属于抢险加固或局部修缮。而567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及2600余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绝大多数未曾修缮,保存状态令人担忧。
二是文物保护单位被不合理使用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据统计,全市9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被不合理使用的占到15%;22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被不合理使用的占到33%;567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被不合理使用的占到72%。由于历史等复杂原因,不合理使用问题长期存在,并因此造成文物建筑不能及时维护,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无法开放展示文化价值。
三是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据统计,全市322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有180处,占总数的60%;500余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达460余处,占总数的90%;2000余处一般古建筑群中,几乎全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隐患。据统计,北京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约有77000户居民居住使用,如果搬迁将需约1000亿元。
切实加强整体保护
要整体保护北京旧城,一是要保护北京永定门到鼓楼7.8公里明清北京城传统中轴线的历史风貌;二是保护北京“凸”字形城墙轮廓;三是保护好皇城;四是保护好旧城历史水系;五是保护好棋盘式街巷和胡同格局;六是保护好北京的四合院;七是严格控制高度,保护好旧城平缓开阔的空间形态;八是保护好重要景观;九是保护好传统建筑色彩,金碧辉煌和青砖灰瓦协调相映;十是保护好古树名木。从以上保护内容来看,旧城街道、胡同四合院是旧城保护的主要内容。
北京旧城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住房拥挤,建筑年久失修,基础设施落后。这主要是由于20世纪50年代城市规划定位失当造成的。2005年北京市测绘设计研究院编著的《北京旧城胡同现状与历史变迁调查研究》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市开展以房地产开发为主导的危旧房改造,导致北京旧城文化遗迹遭受空前破坏。根据资料统计,1965年北京有2382条胡同。1980年比1965年减少胡同92条,1990年比1980年减少胡同48条。1990年至2003年这十三年间旧城危改项目展开,北京旧城胡同锐减683条,比1965年减少28%,应该看出1990年至2003年是北京旧城变化最剧烈的阶段。大量经过修缮仍可居住的传统建筑被拆除,北京的历史风貌荡然无存。
北京现存的诸多历史文化遗产被妥善保护、开发利用的不到总数的一半。大量遗产分别由中央到基层的不同单位管理,产权归属复杂,管理混乱,保存现状与占用情况各异。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下大力气协同作战,使各项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落在实处。在国家利益的大前提下,通过协调协商,统一思想与行动,走共同保护、共同开发、共同受益之路。
北京有着悠久的历史文物、丰厚的文化遗产资源,应当充分认识并利用这个优势,增强城市文化的民族认同感,增强北京作为“世界城市”的文化旅游特色和城市魅力,占据全球文化高点,对人类生活产生更大的影响。
(作者单位: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