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明专利“轻质抗震组装楼房”转化实施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区域推广代理现开始全面招商,欢迎加盟。
1.项目简介 |
2.推广模式 |
3.加盟条件 |
4.盈利分配 |
5.联系方式 |
6.优惠政策 |
1.项目概况
楼房是我们生活中的必需品。现有技术建造的楼房要么安全性差,要么造价太高,其“性价比”较低。
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的设计标准应该够高了,但依然抵抗不住一把大火...这就是现有建筑技术的现状...
轻质抗震组装楼房从结构科学化角度着手,使材料性能得到充分发挥,楼房自重大大减轻;不仅节省了材料用量和工时,促进建筑工业化并降低了工程造价,同时使得楼房的抗震防火等安全性能及节能环保等实用性能得到极大提高,性价比得以较大提升。
另外,轻质抗震组装楼房还具有隔音性能好,使用面积率高,节约土地资源和矿山资源等优势;在城镇发展中,有效降低城建施工的能耗和损耗。
与现有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轻质抗震组装楼房钢材用量节约30%左右,用工节约50%左右,造价降低30%左右,工期缩短50%以上。
本项目2011年3月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810109696.6),2012年4月获得中国移动G3杯暨第六届北京发明创新大赛铜奖。
2.项目优势
①. 防火与保温的矛盾是现有技术中突出的矛盾。现有技术中的保温材料需要受力,其对保温材料不仅有保温性能要求,还有力学性能要求;众多具有良好保温及防火性能性能但不具备良好力学性能的保温材料在现有技术中无法应用。本项目的结构特点决定了内部填充的保温材料不需要受力,因而使得众多具有良好保温及防火性能性能但不具备良好力学性能的保温材料能够应用进来,很好地解决了防火与保温的矛盾。
②.人类对楼房的抗震性能要求越来越高。在现有技术中,随着抗震级别的提高,其造价会提高许多。本项目的结构特点决定了材料性能可以得到充分发挥、楼房自重大大减轻,在同等条件下,其抗震性能得以较大提升。
③.走建筑工业化道路,保证工程质量及降低产品成本,提高性价比是楼房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势。本项目工厂化生产组件,现场组装,正好符合了这一发展趋势。
④.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竞争日益激烈,寻求新技术提升产品质量与性能、降低成本,是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立足和发展的根本。本项目正好满足了这一迫切需求,送来了及时雨。
3.项目价值
按满足最基本的功能需求考虑,人均房屋需求量在20平米以上;我国一般楼房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大多设计为50年,我国总人口目前已经超过13亿,年均楼房需求量在5.2亿平米以上。做为一项综合性能大大超越现有技术的成果,10年内的市场份额平均按20%考虑,每平米平均利润按200元考虑,则该项成果每年可创造商业利润达200亿元以上。
以县级为例,若县级总人口为80万人,则年均房屋需求量在32万平米以上;按以上方法保守估算,县级市场年利润额在1280万元以上。
假如国家能够大力扶持和推广该项目,逐步取代70%现有技术,则年均可节约楼房建筑费用2000多亿元。
加上该项目能够带来的减灾防害收益、降低的能耗和损耗,其社会效益非常显著。
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招纳区域代理商加盟,由区域代理商分别在相应区域进行专利实施许可,收取专利费用。被许可实施的企业,按专项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交纳专利使用费,按期结算;协议签订时,被许可实施企业只需交纳一定数额的预付款(或入门费)即可,不需一次性交纳高额转让费。
区域代理商加盟时,按代理级别向专利权人交纳加盟费;条件成熟时,专利权人在北京成立项目推广中心,制作统一标志,提供统一的广告支持、技术支持及法律服务,协同各级代理商及区域受让人进行专利权保护,打击非法侵权行为。
这一推广模式,降低了加盟商和被许可实施企业的风险,使大家在专利保护期内,能够长期稳定共同获取专利收益,风险分担非常合理。
区域代理商加盟时,需按代理级别向专利权人交纳代理费用,省级150万元、市级50万元、县级18万元、乡级6万元(乡级代理只在特别情况下设立,一般情况不设乡级代理)。
各级代理商,需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行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承担交纳相关税费。
被许可实施企业交纳的专利费用(包括提成费、预付款或入门费等等),专利权人与各级代理商平均分配。
对于各级代理商发展的下级代理商,所收代理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分成。分成标准为:1.市级代理费,向省级代理商分成40%;2.县级代理费,向市级代理商分成30%,向省级代理商分成10%;3.乡级代理费,向县级代理商分成30%,向市级代理商分成15%,向省级代理商分成10%。
这一分配方式,县级以上代理商,仅代理费分成就可收回成本并获取一定的盈利,加上分配的被许可实施企业交纳的专利费用,盈利非常可观。
基层代理商,由于交纳的代理费用非常低,靠分配的被许可实施企业交纳的专利费用,很快就能收回成本获取盈利。
被许可实施企业,实施本专利,比使用现有钢筋混凝土技术建造楼房将节省费用30%左右,而提取交纳的专利使用费要比节省的费用低许多,同样也可获得极大的收益。
联系人:林先生
手机:13683560690 邮箱:LYJ21CS@126.COM QQ:334026576
本项目招商初期,将对代理商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具体优惠办法和幅度为:县级及县级以上代理商,第一个加盟的,加盟费优惠30%,第二个加盟的,加盟费优惠20%,第三至第五个加盟的,加盟费优惠10%,第六至第十个加盟的,加盟费优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