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文化科技融合:“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
作者:思 哲
2012年12月25日 来源:中国文化报
即将过去的2012年,文化与科技融合,炙手可热。
从科技部联合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等部门建立文化科技创新工程联席会议机制,启动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到安徽、重庆、上海、陕西、湖北等地纷纷召开文化与科技融合会议,专题部署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事宜;从文化单位纷纷借助先进科技的力量,推动自身业务的转型升级,到科技企业悄悄渗入文化产业,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无论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较往年有了重要的飞跃。
以往自发的、犹如星星之火的融合,如今已经渐成燎原之势。
这一年的提升与跨越,是高起点上的高质量跨越。之所以说站在高起点上,是因为“谋篇布局”的部门多、层级高——文化科技创新工程部际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包含科技部、中宣部、发改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文物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涉及部门之多、层级之高,前所未有;还因为各地牵头组织召开文化与科技融合推进大会的领导级别高——安徽、上海、陕西、湖北等地的文化科技融合工作全部由省委常委以上领导牵头组织,涉及领导层级之高,前所未有;更因为我们在推动这一轮文化与科技融合之时,清醒地看到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原创和研发中心出现了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趋势,因而谋篇布局之初即提出“要瞄准世界文化科技发展的前沿,在加快技术引进的同时,积极进行二次开发、集成创新,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成果”;注重核心技术研发,积极抢占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制高点。
之所以说是高质量的跨越,是因为我们的顶层设计是包含了环境建设、政策建设、载体建设、人才建设等在内的系统设计,是按照科学布局、有序竞争的原则,更加注重遵循经济规律,坚持用科学布局来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文化与科技的融合。
可以说,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已经有了一个亮丽的开局。 同时,当前的文化与科技融合,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对文化科技等基本概念的认知需要进一步深入。今年,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文化产业30人高端峰会和在深圳举行的文化科技创新论坛,主题无一例外都是聚焦“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会上,与会的一些专家就提出了“文化科技的概念如何界定?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提法是否严谨?”等许多问题。对于这些最为基本的问题,目前来看,业界与学界还存有不同的看法。而不同的认知,必然影响到处理问题的态度与方法,进而影响到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效果。比如,一些专家就认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创意是驱动力,科技是支撑力,科技只是实现创意的必要条件。文化科技更多是指科技在文化领域的集成应用,其本身的学科属性并不明显。由此,他们认为,高校开设文化科技专业,培养专门的文化科技人才,这些努力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既懂文化又熟悉科技的复合型人才,必须在实践中培养。对待这些基本问题的认知,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对政府与企业关系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向。然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是,由于起步晚,我们的文化产业仍处于小、散、滥、差的发展阶段,尚未涌现出足够数量、足够规模的领军企业,文化企业投入科技研发的自觉与实力总体上尚不能适应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在这样的状况下,必须依靠政府发挥引导、扶持的作用。而这就需要进一步深化对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研发关系的认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既不缺位,又不越位,既承担起在文化与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上的扶持、引导作用,又充分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不越俎代庖,使研发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对相关资源的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当前,财政用于文化科技研发的投入仍然有限。由于行业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这些有限的资源分散于文化、科技等多个部门,尚不能很好地形成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合力。因此,如何进一步促进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构建联动机制,合理布局研发资源,加强对相关资源的整合,不断改进文化与科技生产方式, 仍是需要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