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业革命浪潮下的城镇化建设
作者:陈宝明 丁明磊
2013年05月13日 来源:学习时报
从人类历史上来看,科技创新是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科技发展的方向和水平对城镇化发展模式和形态产生着重要影响。
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就是尽可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尽量用较少的资源、土地、人力投入来实现城镇化质量的提升。
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之中,在世界经济低迷条件下,经济结构调整所带来的产业变革正在发生。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都需要有强大的需求作为引领和保障。欧盟等发达国家都把需求侧重政策作为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需求拉动政策,比如政府采购、补贴、标准等。新型城镇化建设所伴随的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必将成为实现我国和世界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的重要市场,也将成为引领我国新技术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从而为我国抓住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契机进而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创造重要机遇。
当前,世界各国围绕新技术应用和新兴产业发展的争夺日益激烈,各国对市场的保护也日益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我国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能源上,里夫金的“第三次工业革命”提出,分布式能源加上互联网的解决方案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主要特征。我国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各地根据自然优势,结合新能源产业培育和发展的需要,推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为解决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的大规模生产、输送、吸纳提供有力支撑。这些都将为我国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创造新的市场空间。
从人类历史上来看,科技创新是城镇化的重要推动力量,科技发展的方向和水平对城镇化发展模式和形态产生着重要影响。城镇化的建设水平也体现着科技创新作用的程度。传统的城镇化过程是人口的自然集聚过程,科技创新发挥作用的过程是缓慢的,这一过程不适用于我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旦投资,将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里发挥基础作用,进行更新改造的成本甚至远远高于新建的成本。以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的城镇化建设,将是改造我国基础社会结构的重要过程,奠定着我国未来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基础。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尽可能地超前谋划和部署,发挥科技创新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为未来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从短期来看,要实现我国城镇化建设方式的转变,就要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也就是尽可能地发挥科技创新在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尽量用较少的资源、土地、人力投入来实现城镇化质量的提升,这就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改变过去依靠大规模投资搞建设的老路子。
城镇化建设虽然迫切需要得到科技创新的支持,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对城镇化建设的支持还远远不够,面临着许多制度性的障碍。
第一,部门之间缺乏协调,对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科技创新作用缺乏规划。
从部门分工来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投资和建设部门来负责,科技部门参与程度不够,在制定城镇化建设规划中,对科技创新的作用不够重视,也缺少整体规划和协调。特别是一定时期内,我国的投资往往具有集中、快速的特征,强调外延式的扩张,对发挥科技创新作用本身比较忽视。当前,创新驱动战略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要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就要使科技在经济和社会建设的主战场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投资和建设部门与科技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对在城镇化建设中发挥科技创新作用做出整体规划和安排。
第二,标准建设滞后,强制性规范少,科技发挥作用的渠道不通畅。
标准、政府补贴以及强制性规范往往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科技创新作用进而将科技创新纳入建设中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科技创新发挥作用的渠道并不通畅。一是基础设施的标准建设滞后,缺乏可操作性。我国虽然以节能为核心,初步建立起绿色建筑发展所依托的制度体系,但是大多数法律不能很好落实。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以及一些建筑节能标准,相应的法律效力太低,多数省市都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标准制定过程对用户需求关注不够,规章及标准缺乏可操作性。二是激励性政策不足,对推广应用新技术,绿色产品、绿色建筑、新能源的开发与建设缺乏补贴和信贷优惠措施。绿色建筑Gre-enMark评估体系虽设立年限较短,但由于其可操作性强、标准明确、有效合理,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成为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动力。
我国即将大规模开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第一,加强部门组织和协调,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体现科技创新的作用。
加强投资、建设部门与科技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建立部门会商机制,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在规划中对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进行统筹部署和安排,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明确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使科技成为基础设施建设决策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二,加强标准等政策的制定和应用,引导科技创新。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建设标准,比如建筑的节能标准、新技术推广标准的设置,设立阶段性目标,加强执行力度。加大新技术应用的补贴力度,加强强制性规范性等措施。把节能、技术水平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质量验收的重要指标,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全面延伸绿色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大对不能达到标准的设计和施工企业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