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被市场捧热后的困惑
作者:喻若然 祝媛莉
2015年05月18日 来源:光明日报
在前不久举办的“乐视生态”发布会上,电视剧导演郑晓龙表示,《甄嬛传》电影版即将启动。近日,网络小说《翻译官》也宣布即将开拍电视剧,制作方称该片投资过亿。此外,今年备受瞩目的大剧《芈月传》《盗墓笔记》《花千骨》《明若晓溪》均由网络小说改编而来。据不完全统计,2015-2016年,计划开拍或播出的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超过30部。
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发端自2008年,蔚然成风于2011年。这一年,《步步惊心》《甄嬛传》《裸婚时代》《失恋33天》等一大批网络小说被改编成影视剧,市场陡然升温。2012年末2013年初,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数量飞涨,成交金额显著增多。2013年春季上映的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为这股热潮推波助澜。2014年,《古剑奇谭》《风中奇缘》《匆匆那年》在互联网、小荧屏和大银幕上各自精彩。2015年,电视剧《何以笙箫默》热播,电影《鬼吹灯之精绝古城》《鬼吹灯之寻龙诀》相继杀青,及至前文各种题材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纷纷上马,网络小说已然成为影视创作重要的来源之一。
只要是本网络小说,有足够多的点击量,似乎都有影视公司买单。前不久《何以笙箫默》的电影版权纠纷,侧面印证了这股风潮。然而,影视制作机构一味抢购网络小说,甚至把网络小说当作救命稻草,完全忽略了职业编剧的专业作品,长此以往,影视行业的发展格局将会被改变,未来的影视行业在争夺IP(知识产权)资源这场大战中,将会怎样?
网络小说为何受追捧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影视公司直接将购买到的网络小说改编成电影、电视、网络剧三种样式。与传统影视剧产品相比,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显然更加具有互联网基因。这不仅体现在前期营销方式上,还包括播出期间的口碑维护与后期的舆论影响力。在节目制作方看来,网络小说的书迷是一个“富矿”,掌握一个热门的网络小说IP,意味着不用担心收视率和广告招商。拿到一个有粉丝基础的网络文学IP,有利于招商引资、与大牌明星谈主演,能让项目顺利进行。
另一方面,就网络小说本身来说,网络小说动辄几百万字的体量,错综复杂的人物,最适合改编为电视剧。2014年至今,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立项的电视剧中,有16部脱胎于网络小说。华策影视、慈文传媒等大型影视制作机构都有一大批来自网络改编的电视剧项目正在制作或筹拍中。但是,由于电视剧审美尺度、受众老龄化等一系列限制,导致电视剧很难在内容上创新。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很多好的网络IP无法转化成电视剧,但是只要概念好,还是有可能制作成电影或网剧。”
近两年,网络小说改编电影的高票房案例不少,《失恋33天》《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匆匆那年》,包括5月上映的《何以笙箫默》等,都是以都市爱情或青春题材为主。“鬼吹灯”系列改编的两部电影《精绝古城》和《寻龙诀》则对电影题材有进一步开拓。相对于电视剧,电影通常更注重情节性、商业性,市场风险也更大。目前电影和电视剧题材也有明显差异。电视台倾向于都市剧、民国剧、抗战剧等题材类型,但古装戏和民国戏之于电影的风险就比较大,电影仍以都市动作、都市喜剧等为主。
近日,改编自网络小说的青春片搅热了电影市场,偶像剧侵袭了电视荧屏,引发了评论界对立的声音。编剧汪海林曾表示,“在职业编剧那里,网络小说的创意水平绝大多数是垃圾。”这句话虽略有偏见,但也有一定的道理。实际上,长期以来,网络小说处于非主流自然生长状态,与读者之间形成随时的、精准的互动关系。但文学厚度、思想深度都有极大的提升空间。因此,网络小说最大的价值也许并不在于创意、故事、文本、内容,而恰好在于类型以及传播方式,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受众心理。
价格高且转换率低令人堪忧
从2014下半年开始,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版权价格不断翻番,囤积版权成为普遍现象。在一些影视业人士看来,“市场已经出现了疯狂的迹象。”“只要是版权,稍微能改编,大家都在囤。一些二流小说的价格也被捧上去了,整个行业对网络小说的预估出现虚高。”正因很多影视公司疯狂抢购IP资源,目前版权费用高得令人瞠目。
对IP资源的争抢让网络小说改编影视版权的价格水涨船高。一两年前,一部小说三四十万的价格是常态,而如今,开价200万以上的小说不在少数。短短一两年时间,价格翻了五六倍。不过,具体到每部作品的版权,并不能简单定义价格高低,而要看版权费所占制作成本的比例是否正常、后续开发价值等综合因素。
尽管在大众眼里,被改编成影视剧的网络小说已经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但实际上,相比起各个影视机构“囤积”起来的小说版权,目前的影视转化率还相当低。虽然市场对IP抢购得多,但能拍出来的却不多,囤积版权已经成为业内普遍现象,大型影视公司手中往往有几十个改编版权,等待合适的机会再进行拍摄。尽管也会面临一些风险,如穿越题材、盗墓题材等受到相关规定的限制,但市场升值的可能性仍然让许多影视公司趋之若鹜。
IP是影视作品的催化剂
IP真的是电影存活的核心竞争力吗?答案是否定的。IP对于影视作品而言,更像是助推器以及催化剂。
无论是影视剧公司,还是互联网公司,都已经意识到强IP的价值,版权交易中也更青睐于得到完整IP,进行全IP开发,形成覆盖各种衍生产品的全产业链。所谓全IP,指作品不同形态的版权,包括小说、漫画、网络剧、电视剧、电影、游戏、手游甚至后续商品开发等等。全IP开发,则是围绕明星IP以优质内容为核心,形成具有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的生态圈。
此外,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庞大的平台优势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也开始建构自己的生态圈。如腾讯互娱的“泛娱乐生态”,将游戏、动漫、文学、影视打通,共同培育IP。和腾讯“泛娱乐生态”概念类似的,还有乐视的“移动生态”。传统电影公司则倾向选择在细分领域进行联合开发。例如万达影视、华谊兄弟、光线影业强强联手制作电影《寻龙诀》,但是该小说的游戏版权却卖给了互爱互动科技公司。
一线网络小说IP已经被各大影视公司囤积,新资源何处寻觅?于是,一些影视公司开始尝试与原创文学网站共同培育新的小说IP。合作方案主要有两种:第一种为定制,影视公司拿出创意,交给网站签约作者写作,网站参与投资以及共同开发;第二种是网站提供作品,影视公司对不完全满意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据悉,慈文影视等几家影视公司已在尝试与网站联合开发,至少有3-5部作品已经签约。
有人预测,未来,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会朝现、当代题材发展,因为这类题材更贴近观众的生活,符合观众的口味。另外,“魔幻、玄幻”以及“都市爱情”等类型会成为未来IP开放的新方向。
(作者为《综艺报》资深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