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理念和模式的创新创业教育
作者:张澍军 王占仁
2013年03月14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为教育领域的新概念,“创新创业教育”是由“创新”、“创业”和“教育”三个要素组合而成的一个复合概念。“创新”与“创业”虽为两个不同的术语,但有相通之处:首先,两者都强调“创”,亦即突出原发性、创造性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其次,在“教育”层面,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是二者的共同目标与追求。故而,所谓“创新创业教育”就是指那种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在此意义上说,“创新创业教育”概念蕴含着一种新的教育理论、教育机制和教育实践。
新概念常常蕴含着新理念。“创新创业教育”表达着一种与时代精神相吻合,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新理念。我们正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信息和技术为基础的经济,也是以创新为动力的经济。知识经济的兴起已经对经济增长方式、教育发展趋势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知识经济的驱动力已经不仅仅是资本驱动,而更多的是知识驱动、创新驱动,因此,当今经济领域的竞争已经不仅仅是传统的资本、能源、产品质量的竞争,更是知识、信息技术和创新型人才的竞争。知识经济的这一特征必然对人才培养的理念与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创新创业教育”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综合素质为宗旨。在这方面,它与素质教育是一致的。正如有学者所指出:创新创业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具体化”。
尽管创新创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在实质上是相通的,但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必要把创新创业教育理解为一种“新”的教育理念。之所以如此,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创新创业教育是对当前国家发展战略在教育领域中的新确证和新响应。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转变观念,鼓励创业,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所谓创新型国家就是指主要以技术创新而非资源消耗或资本投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驱动力的国家。我们要实现科学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的老路数是行不通的,唯有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自主创新之路。当代中国,没有任何时候比今天更需要推崇创新精神,更需要提升创新能力。而建设创新型国家就要培养创新型人才,培养创新型人才就要实行有利于培养创造力的教育。在这个意义上,创新创业教育与国家的发展战略是高度统一的。如果说,在素质教育那里,对培养学生创造力的要求还是隐含的,那么,创新创业教育则以更集中、更凝练的形式将其表达出来,并成为指引当代教育的一种新理念。
新理念往往昭示着新模式。作为理念的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中的贯彻必将带来教育模式的变革。传统教育模式是一种以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要特征的教育模式。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很多学生缺乏创新意识,想象力不足,实践能力较差。而创新型社会则呼唤这样的创新型人才:不但要有丰富而广博的知识基础,还要有较强烈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学以致用并拥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善于提出和解决新问题,等等。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动力保障方面,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和模式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更为明确,即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基本价值取向。第二,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更加集中,即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人才。这种明确的内涵和集中的目标至少有以下三方面意义:首先,它使得创新创业教育在激发、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方面有了确切的着力点。其次,它将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多方面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整合起来。再次,它使人才的培养有了直接检验的标准,等等。
作为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创新创业教育在实践中的展开应遵循如下“三个统一”原则。
第一,创新创业教育是传授知识和实践体悟的统一。尽管注重实践体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一大特色,但却不能由此而轻视知识的系统学习与掌握。实际上,如果没有知识,特别是缺少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所谓的“创新”或“创业”都会由于缺少理论的支撑而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现实中,那种将“创新”等同于“标新立异”,将“创业”解释为一种经验主义的东西的做法,都与轻视理论知识的错误观念不无关系。因此我们认为,一方面由于创新创业教育具有突出的实践性特征,必须通过实践体验教育来为学生创造体悟“直接经验”的机遇平台,但另一方面,很多已经固化为知识形态的“间接经验”和有关创新创业方面的基础理论乃至人类文明成果的传承,主要应通过知识传授来解决。
第二,创新创业教育是教育普适化与个性化的统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首先必然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即“广谱式”的,但这种“广谱”又是在尽量尊重和充分挖掘学生个性基础上的“广谱”。也就是说,所谓的“广谱”并非是无所区分的、一概而论的抽象的“广谱”,而是有所区分的、分层分类的具体的“广谱”,是以学生的个体潜能为基础而实施差异化培养。
第三,创新创业教育是“生存”教育与“发展”教育的统一。“生存”是人的基本生活状态,其特点是通过物质资料和物质利益的获取以使生命得以延续;“发展”是人的较高层次生活状态,其特点是通过意义和价值的获取以使生命得以延伸。就创新创业教育而言,既要关注其“最低纲领”,即交给学生生存之道,又要不忘“最高纲领”,即提升学生追求崇高生活价值的自觉意识,使学生能够在以后的创新创业过程中善于将创造物质财富与展现人生价值相统一。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本文为教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广谱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12YJA88012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