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必须和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深度融合
作者:吴明忠
2013年05月28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目前在一些有关协同创新的讨论中有一个倾向值得关注,那就是大多围绕科学研究这一单项职能而展开,即便再扩展一点,也至多和大学社会服务相关联,而以培养创新人才作为基准和中心谈协同创新的还不多。笔者认为,离开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讨论协同创新,不符合政府通过教育系统工程开展系统创新的本意,换言之,高教系统协同创新必须和大学培养创新人才深度融合。
协同创新和大学培养创新人才怎样才能做到深度融合?简言之,就是要坚持贯彻科教融合的精神,把教育教学和创新性科学研究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体制融合、方案融合、队伍融合、过程融合。
体制融合,就是要在设计协同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过程中,打破条块分割、职能壁垒,尽快形成以集中力量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的体制机制。当前大学系统内外教学与科研相脱节、育人和创新不相关的问题绝不是个别现象。职能部门架构、院系设置、实验室建制等是不是符合知识创新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都必须很好地追问。我们认为,大学围绕培养创新人才开展协同创新,通过协同创新培养创新人才,不仅在功能上不矛盾,而且在实践上完全可以走得通,关键是看我们愿不愿意下决心围绕育人来配置资源、分配利益。
方案融合,就是要在协同创新方案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大学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根本诉求。我们注意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在制订或修订自己的人才培养方案时,开始重视吸收包括部分校友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这是增强大学人才培养适应性和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但在一些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方案中,人才培养的目标并没有摆到十分醒目的位置,有的只是作定性描述,还有的进行虚化处理。如果仔细研读教育部和财政部文件,不应把目光聚焦在“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上,还应注意“入选高校在人才培养机制、招生模式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将获更大自主权。”
队伍融合,就是要在组建协同创新基本力量的过程中,全力搭建大学教师和社会各界贤达之士的立交通道,让一切有创新能力和业绩的精英都有机会参与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国外一些政府官员、企业高管或科研人员退休或离职以后任教大学,大学教授转行出任政府高官、企业顾问,已成常态。他们不仅自己做出了创新成果,也带出了一批创新人才。而我国由于观念和人事政策等因素,还没有形成很好的互动机制。从见诸报端的材料看,官员、企业家、科研专家到大学工作的有,大学教授到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去还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没有实践创新的源头活水,怎么可能有理论创新、教育创新的渠清如许?
过程融合,就是要在协同创新方案实施过程中,把生动的科技创新实践变为培育学生创新精神的鲜活案例,把丰富的知识创新成果作为检验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普通知识唾手可得的今天,必须尽可能缩短单向度、浅层次的知识传授过程和时间。在校内课堂讲透确实复杂艰深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后,要迅速将“教室”搬到企业的车间、城乡的社区村落、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将学生带进知识探索的前沿、社会服务的一线。实践证明,学生越早感受社会的创新需求,越快参与协同创新实践,看到创新成果获得和转化带来的巨大效益,其创新思维越容易被激活。
“2011计划”虽然载体是落在协同创新中心上,但其宗旨直指“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这种能力提升绝不可能仅仅体现在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一个方面,它应当重点凸显在我们实施这样的计划后,在培养创新型人才方面大学的能力到底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作者系淮海工学院教育创新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