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赤字”与科技的社会风险治理
作者: 卢阳旭
随着科技的社会影响趋于复杂化,人们对待科技的态度也趋于多元化。科技议题已经成为一个科学、政治、文化、心理议题交织的复杂系统。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获取创新红利的同时,建立科技的社会风险治理机制应是题中之义。
大致说来,科技的社会风险是指由科技的成功使用和失败使用给人们的安全、健康、伦理和利益等造成的风险。从具体表现形式来看,科技的社会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新技术深度使用带来的社会风险。以基因技术为例,人们争论的焦点在于基因技术在生殖、医疗和食品等领域的成功应用给人们的安全、健康和社会伦理等会造成何种影响。二是高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的社会风险。比如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非常重要的PX项目,虽然其技术安全性被认为是可控的,但近年来,民众几乎“逢PX必反”。虽然具体的原因复杂多样,但问题的核心在于公众对技术失败(包括操作失败)给自己及其所在社区造成的负面影响充满焦虑。
值得信任的科学共同体、科研机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是科技的社会风险治理体系的基石。但令人忧虑的是,近年来,时有曝光的科研人员剽窃、造假及腐败丑闻,可能会降低公众对于整个科学家群体、科研机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信任程度。与此同时,随着科技日益长入经济、政治和生活,作为保证科学共同体社会公信力的“客观性”、“中立性”和“无私利性”原则受到很大的挑战。在新的关系模式下,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深层次问题是,科学共同体如何保证自己获得足够的公众信任。从这个意义上说,改进科学共同体的信任获取和维持机制,包括科学家行为规范、科研机构监管机制、利益关系披露机制等,是至关重要的。
面对科技的社会风险,不能因噎废食,但也不能固持“鸵鸟心态”,更不能武断地以“缺乏科学素养”为由对科技的迟疑者、怀疑者和反对者一概嗤之以鼻。现代社会是科学获得巨大影响力的社会,也是一个权利意识、风险意识觉醒和高涨的社会。走出科学家头脑和实验室的科技,在走入社会、走进生活时需要面对和适应人们多元的价值和利益诉求。科学的社会风险议题凸显与这种时代和社会背景有关,寻求可能的治理之道同样需要立基于此。就此而言,探索科学的社会风险治理机制,尤其是让公众对科学共同体、科研机构和政府科技管理制度保持足够的信心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