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解读《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新亮点
2017-09-28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8日电(凌纪伟)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在9月27日科技部召开的《方案》解读会上,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张志宏向记者介绍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背景、部署安排及重要意义。
首次提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概念
“《方案》第一次提出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概念。”许倞说,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的重要文件,是统筹指导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全局的行动指南,是对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部曲”向纵深发展的体系化部署。
什么叫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方案》开篇明确,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许倞认为,在一个大的生态系统中,存在很多要素,很多主体要参与互动,《方案》出台的目的就是要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加强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的系统设计,形成体系化的推动格局。
按照《方案》提出的“两步走”建设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适应新形势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本建成;第二步,到2025年,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全面建成。
《方案》突出体系框架、系统布局
五大层面、22条要点,《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对于《方案》的整体特点,许倞认为,文件更加突出体系框架,从供给、需求、服务端同时发力,将现有工作和各个环节联动起来,补齐技术转移链条上的短板,强化对技术转移体系全要素配置。《方案》从基础构架、转移通道、支撑保障三个方面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做了系统性布局,既对高校、研究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和技术市场、服务机构、人才等技术转移体系中的相关硬件等做了部署,同时也对科技评价、改革政策、投融资服务、知识产权信息对接、社会氛围等相应的软环境做了安排。还对科技型创新创业、军民融合、区域发展、国际合作和技术转移扩散通道提出要求。《方案》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职务成果所有权、税收激励、知识产权方面提出了具有一定突破性的改革举措。
对于《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许倞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优化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构建技术转移体系的“四梁八柱”;二是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放大技术转移体系的辐射和扩散功能;三是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保障体系高效运行。
成果转化工作系统性、针对性又进一步
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与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若干规定》,形成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
“这个《方案》与以往的文件比起来在系统性上和针对性上又进了一步。”许倞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方案》最突出的亮点是设计出了一个体系框架,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描述了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应该由哪些人来参与、有哪些事情要推动,同时,《方案》也回应了近几年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比如技术性的国有资产的处置、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奖励基金等,提出了改革突破的方向。
许倞指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根子上讲还在于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体系不健全,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抓手。
技术交易市场将加快建设
《方案》将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构建互联互通的全国技术交易网络、加快发展技术市场、提升技术转移服务水平等工作安排。
张志宏表示,技术市场除了生产要素市场的定位以外,它还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全球创新发展的新态势,和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技术市场发展仍需完善,服务效能亟待提高,技术市场对创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待加强。
据悉,我国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正逐步健全,已培育453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16年促成技术转移项目超过13万项。技E网、科易网等一批线上线下结合的技术交易平台孕育发展,挂牌、竞价拍卖、难题招标等服务模式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