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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活力促创新

——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改革综述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记者 赵永新

 

  这是中国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的典型“裂变”:1992年,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借款50万元,改制为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中联建设产业公司。经过18年的持续改革,今年中联重工的总资产已突破500亿元,资产增值10万倍!

  “如果当初没有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的企业化转制这一根本性变革,我们就不可能实现这样的高速发展。”中联重工市场总监戴钢如是总结。

  体制一变天地阔。于1999年正式启动的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既是我国科技体系结构的重大调整,也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极大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速了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把“两张皮”变为“一张皮”

  1300多家应用开发类院所完成企业化转制

  19853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拉开了科技体制改革的大幕。自此,科技体制改革分阶段、有步骤地展开——

  1985年至1992年,全面启动。这一时期,以改革研究机构的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为突破口,使科学技术机构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鼓励科技人员以多种方式创办、领办企业等,科技界以空前的热情投入到经济建设主战场。

  1992年至1998年,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结构调整试点。在稳定支持基础性研究、高技术研究和重大战略研究的同时“放开一片”,放开各类开发型科研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活动,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一些产业部门、中科院和教育部开展了调整结构、分流人才的试点工作。

  1999年至今,系统性调整,根本性改革。当年2月,原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的242个科研机构,通过包括转变成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转为中介机构等在内的方式,脱胎换骨。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300多家应用开发类院所完成了企业化转制,一部分转变为企业,一部分成为企业的研发机构,从体制上解决了大批应用开发类院所长期游离于企业之外的问题。目前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和企业研发人员占全国研发人员总量的比重均达到70%以上,科技资源集中在科研院所的局面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既是科技开发的主体,也是转化应用的主体

  转制后院所创新活力迸发,成为技术创新的骨干

  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科研院所,“下海”后会不会淹没在市场经济的汹涌波涛之中?事实做出了最好的回答。

  制度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目前大部分转制院所已基本建立起科技型企业的运行制度, 90%以上的院所建立了企业会计制度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90%以上的院所加入了企业社会保障体系。转企推进了改制,以产权多元化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前大部分中央级转制院所对下属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造,30多家转制科研机构的骨干企业成功上市融资。

  机制变革增强创新能力。2009年,中央级转制院所获得国家部委的纵向科技经费37.3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47.4%,横向科技性收入186.4亿元,是2005年的两倍多。2009年中央级转制院所完成科研项目7923项,是“十五”末的1.5倍,“十一五”期间累计获得国家奖励250多项,获专利授权13590项。国家依托转制院所建立了40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5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制院所攻克了一大批关键核心技术,有力推动了产业技术进步。

  产业规模、效益大幅提升。转制后院所成为独立参与经营开发的市场主体,既是科技开发的主体,也是转化应用的主体,科技开发和产业化一体化发展,成果转化的效率大为提高,积累多年的能量得到充分释放。2009年,中央级转制院所实现产业销售收入1131亿元,是2005年的2倍;实现利润142亿元,是2005年的4.37倍;上缴税金88亿元,是2005年的2.7倍。

  院所对行业的技术辐射带动突出。在自身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转制院所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推动行业科技进步。2009年中央级转制院所向行业企业转让技术成果累计4894项,其中新产品1248项。“十一五”期间中央级转制院所来自企业的横向技术服务性收入达768亿元,是“十五”的2.3倍;向行业企业转让技术成果累计16000多项,受益企业10万多家。

  科研院所转制改革的实践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转制改革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激发了科研院所的活力,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提升了科研院所的创新和服务能力。

  创新无止境 改革须深化

  继续坚持企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更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看到院所整体转制成效的同时,也不应忽略这些问题:转企院所的水平参差不齐,一些院所活力不强,相关的配套政策尚需完善,等等。因此,在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新阶段,必须继续坚持企业化、市场化的方向,进一步深化转制院所改革——

  继续深化企业化转制改革。重点完善企业运行机制、科技开发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和人员激励机制,以产权为纽带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强化行业技术带动与辐射作用。

  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强转制院所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基地,加大对其产业关键共性研发和推广应用的引导支持。

  增强核心和前沿技术突破能力。支持转制院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加强与社会资本结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转制院所业绩考核办法,完善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加大对科技人员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的激励力度。

  人们有理由期待,占科技资源集中之优的转制院所能够乘深化改革之势,为支撑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更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更新时间:2010-12-28 16: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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