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传统文化要防止几种不良倾向
作者:王 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来源:北京日报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这对于继承、弘扬中华文明,满足国人精神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必须认识到,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不是要简单的复归传统文化,为保障优秀传统文化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辩证分析,区别对待,特别是要防止当前兴起的几种不良倾向。
防止传统文化被迷信化的倾向
伴随着上世纪80年代出现中国文化热,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销声匿迹的封建迷信又有死灰复燃、卷土重来的趋向。一些人借传统文化热之机,用种种封建迷信活动来预测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企业的未来命运。一些人假借科学之名,以“信息咨询、社会服务”为幌子,招摇撞骗,败坏传统文化的名声。譬如在广大农村,在一些城市,甚至还有相当一些企业老板和某些党政领导干部,由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知之甚少,分不清传统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误把封建迷信的东西当作传统文化的内容。封建迷信害人害己。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一定要警惕以传统文化为幌子,宣传封建迷信的东西。要积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
防止传统文化过分商业的倾向
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产业化,追求一定的经济利益,无可厚非。但我们一定要警惕借复兴传统文化之名,行谋求经济利益之实,警惕传统文化过分商业化的倾向。
中国历史悠久,每一省、每一市都有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名人。目前,在很多地方,确实有历史文化复兴的势头,各种各样的艺术节、文化节、名人节此起彼伏。但是,我们仔细考察,这些文化复兴的背后无不与经济与利益联系在一起,是变了味的复兴。举个例子,近年来,全国不少城市花巨资兴建了一座座“仿古”制品、赝品,这些假冒品与千百年来流传下来的古迹相比,没有任何的文化价值和意义,没有承载任何有价值的文化信息,它是一些地方在弘扬传统文化的名义下所从事的经济和旅游开发项目,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唯一目的。这些谋求经济利益的行为和做法,与我们复兴传统文化的做法是背道而驰的。
防止传统文化保守复古的倾向
在近些年的传统文化热或国学热中,始终有这样一股思潮,似乎中国文化一切都是好的,只有中国文化才能解决中国及人类面临的一切问题,21世纪就是中国文化的世纪,等等,这种思潮的结果,必然会导致复古主义和狭隘的文化保守主义。我们弘扬、复兴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的“复古”,而是为了“古为今用”,那种借弘扬传统文化之名大搞复古活动的做法,实在是要不得的;那种在各种场合宣扬只有中国文化才能拯救人类危机的说法,也是万万要不得的。当然,我们还应该注意另一种极端的倾向,就是认为要彻底批判和否定传统文化。这两种都是极端的观点。
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一定要警惕以传统文化为幌子,抵制和排斥人类文明,走保守复古的老路。一个自信的民族,应该勇敢去面对和尊重文化的差异性和多元性。我们应该有大国的胸怀,用开放的心态去面对一切,盲目抵制,本身就是一种对自身传统文化不自信的表现,是一种文化自卑的心理。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中西文化交流更加频繁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进一步深入了解和研究西方文化,大胆地吸收西方文化的文明成果,不断繁荣和发展中华民族的先进文化。
(作者为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