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取公约数是你我共同责任
——增进当代中国的共识度③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部
2015年05月29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一个拥有上千户的居民小区,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数百户业主无法领到产权证,于是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撤出小区,曾经井然有序的小区从此垃圾遍地,道路失修,电梯也因停电而罢工。
小区居民诉讼未果,自发组织起来处理问题。可是,领不到产权证的业主不愿化解矛盾,担心不把事情闹大,产权证得不到解决;然后是三层以下的住户不积极,认为自有高层住户去奔走呼吁。到最后,参加业主大会的人越来越少,整个小区陷入长久的混乱。
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叙述这个真实的案例,是想说明,由于利益的分野,一个小区的共识都这样难以达成,如果扩展到整个社会,增进共识更是殊为不易。
转型时代,增进共识面临着更多困难。患者术前写下遗嘱布置索赔方略,医生们刚谈起内心的悲凉,指责者就呼啸而来;公众人物的视频被放上网,完整的真相还没有出来,围观者早已吵成了一锅粥;护子心切的父亲挥棒打狗,遭到爱狗者的人肉搜索,连道歉都招致两派人的谩骂……老话说,“若要公道,打个颠倒”,强调换位思考,以心换心。然而今天的社会,人们的雅量似乎越来越小,常常互不理睬、各说各话,甚至隔空对骂、挥拳相向。我们原本就不算厚重的社会共识土层,在这种求胜不求真、“就怕事儿不闹大”的攻讦中日渐流失。
谁应该是构建和增进社会共识的主体?
毫无疑问,在我们这个有着“民以吏为师”传统的社会,执一方之治权、领一地之教化的领导干部,理应作出更多的示范。这也正是我们党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更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的用意所在。
然而“一个巴掌拍不响”,一厢情愿的共识也是无源之水。今天,随着社会和市场不断发育,民间力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一味把求共识的担子压在别人身上,同样不是现代公民的应有担当。
在很多分歧难以调和的场合,我们常能见到这两种情形:要么是只要求他人认同自己,不愿意自己理解对方;要么是希望别人端出完美的共识,不愿意自己参与建设。
这两种选择,无疑都脱离了共识的生长路径。在复杂中国的土壤上,任何期望一蹴而就的做法,都只可能得到不完整的甚至是虚假的共识。至于那些只希望坐享其成而不愿意妥协、配合和退让的人,最终也很难收获真正的安宁与和谐。
正因如此,无论是巩固已有的共识,还是创造新的共识,都离不开最广泛的参与,都是全社会不可推卸的共同责任。而在增进共识的过程中,知识阶层和新闻传媒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毋庸置疑,监督、批评乃至反对,都是一个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但社会的进步,不可能在为监督而监督、为反对而反对之中达成。那种以“天生反对派”自居的知识分子和意见领袖,对于引领人们全方位思考问题、多角度探寻答案,有其重要的价值。而从另一面讲,假如永远都是拆台而不愿搭台、斗争而不愿团结、破坏而不愿建设,那也不是有识之士应有的姿态。
观点有分歧,可以在态度上找共识;价值有分歧,可以在规范上谋共识;现在观念存在分歧,可以在未来目标上寻求共识。真正的共识,都是在固守底线、理性探讨、反躬求己中循序渐进抵达。
在缔结共识上,知识分子是一支特别重要的力量。中国历史上,知识分子就富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传统,他们也每每在历史转折关头发挥关键作用。今天,转型期问题复杂多样、互联网时代信息芜杂,比历史上任何时候更需要知识分子以开阔的视野、专业的素养、远大的情怀,为大众析事明理、为社会凝神聚气、为发展建言献策。更好地激发知识分子的责任感,调动他们以更大的历史耐心,“以文化和观念的力量推动国家和社会向上向善的演进”,我们的社会就有希望画出更大的同心圆。
有学者说,如果把人类的个体智慧比喻为百岁老人,则人类的集体智慧就像五六岁的顽童。寻求共识,是人类的共同目标。寻求和增进共识的道路无疑是曲折和漫长的,但只要我们抱着彼此关心、共同建设的态度,不断增进自身的道德修养、法律素养和公民素养,学会倾听舆论热点中各利益相关方的表达,涵养包容差异的雅量,培养利人即利己的理念,那就没有绝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也不会有势不两立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