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思考
作者:杨柏龄
时间:2011年08月12日 来源:科学时报
科研机构在创新体系和产业化中应找准定位,发挥技术源头作用,同时,通过社会化引入社会优势资源,发挥它们在工程工艺、经营理念、融资、管理、营销及激励等各方面的长处,从而更好地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
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突破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状况,研发成果面向市场化的转移转化具有重要作用。应积极探索更为灵活可行的转化模式,有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研究环境有待完善
中国科学院的主要任务是从事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国防建设与社会进步的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新技术研究;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中的关键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提高我国高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国科学院在“知识创新工程”的推动下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完成“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进程中,目前的研究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首先,研究所的传统文化存在制约:科研题目选择缺乏市场针对性、研究开发的技术路线制定缺乏商品意识。实验室成果在产业链中的定位欠准确,评价指标体系不利于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对于“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指示的理解尚显不足。
每个项目的产业化过程都是“技术创新过程”的具体体现,“技术创新”是从题目设置到形成商品的全过程,这是一个由许多环节构成的长链。实验室成果只是这个长链中的前端环节,产业化的工程工艺问题,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融资集资等环节,并非我们研究人员的长处。我们的优势在于实验室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技术积累和科技队伍,并非技术创新的全过程。
其次是与社会优势资源整合的问题。例如,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走“社会化”道路,实现规模产业化“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定位的困惑;战略目标的定位、控制权的选择;对传统研究所理念和文化依依不舍;脱离市场实际,过分追求学术意义上的水平;过分高估实验室成果在产业链中的作用;担心在规模产业化过程中得不到足够的利益而丢掉控制权等,这些都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成功的瓶颈。
与社会优势资源整合
在院地合作现有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充分了解各方的短处和长处,积极、热情、耐心宣传双赢和共赢理念,精心设计双赢和共赢的合作模式,善于综合集成设计产品或提供解决方案,联合风险投资企业、基金筹划方案,实施知识产权运营。
与社会优势资源整合是促进高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必由之路,股权多元化通过股东间的利益关联,取长补短,促成责权利一致,有利于企业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使企业经营层少走弯路,为公司长远发展保驾护航,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最大化地实现股东利益。
以长春热缩为例,中科院长春应化所于1987年投资17.5万元建热缩材料厂,1997年在上海证卷交易所上市(占股36.87%),2000年园区(第二大股东)转让引进杉杉集团,民营股东市场化的理念与应化所产生激烈碰撞,双方在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决策效率、机制改革、资源匹配能力等方面的分歧逐步显现出来。
经过激烈的思想碰撞,应化所认识到其在资金、市场乃至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弱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发展,长春热缩当时已陷入困境,举步维艰,而社会存在巨大的经济和人才资源,要进一步推动长春热缩做大做强,就必须扬长避短,进行深层次的股权社会化改革,集成社会优势资源,使企业实现规模产业化。
2002年4月,应化所股权转让给杉杉集团后,剩余11.82%,2006年再次转让后,剩余2.19%; 2006年,长春热缩营业收入5.46亿元,资产总额11.9亿元,净资产7.79亿元。企业经营业绩取得快速增长,并且倾注了应化所几代科学家努力的热缩技术,在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带动下,同时也引领和带动了我国热缩材料行业的蓬勃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应化所培养了我国热缩人才和热缩行业,促进了热缩产业的发展。
在甲醇制烯烃研究领域,2004年8月2日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新兴公司和陕西煤业集团正式签订三方合作合同,在洛阳设计院参与下,2004年8月8日工业性试验项目正式启动, 2006年6月完成工业试验,2006年8月通过国家级技术成果鉴定,2007年9月17日许可给神华集团60万吨烯烃项目,2010年8月8日60万吨稀烃项目开车顺利完成。
找准价值链定位
这些事实都不断证明,通过社会化引入社会优势资源,发挥他们在工程工艺、经营理念、融资、管理、营销及激励等各方面的长处,是实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创新之举。在社会生产大循环的价值链中,每一个参与主体都有自己的分工和价值体现,不可能包揽价值链的全过程,应找准自己的定位,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
科研机构在创新体系和产业化中的定位,应该是发挥技术源头作用,不断向社会推出符合市场需求、有价值的科技成果,按“成果加人才”的方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通过社会化获得利益回馈,再用于新的科研项目投入。这样科研机构才能在社会产业化体系价值链中,获得自身的良性循环发展,不断增强科研机构的综合实力和体现其市场价值。
中科院拥有数百家高科技研究机构和投资企业,在推动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在承担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使命中,作为技术孵化平台,中科院推出科技型企业,但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应实现责任主体的转移,并不拘泥于中科院自身技术的发展,而是在这个平台上经过多样性的发展,最终形成企业的规模化发展。
作为国立研究机构,中科院不仅要依靠自身力量不断推出高技术企业,还要通过这种示范作用,引领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发展。通过中科院技术的引发和带动,促进高技术行业扩展,应是在更广泛意义上通过社会化实现对国家的贡献,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不可估量的。
通过社会化改革,科学院投资企业将成为中国世界五百强高技术企业的重要后备军,并且社会化改革也是规避企业内部人控制的重要举措。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原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