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为何须爱国
作者:邓泽球
时间:2011年09月26日 来源:光明日报
2009年5月12日下午,众多青年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自发举行纪念汶川地震一周年活动,图为青年高举五星红旗高呼:“中国加油!四川加油!汶川加油!”。 赵毅摄
为什么国人必须爱国?爱国主义的深层涵义究竟是什么?其内在根据到底在哪里?只有弄清楚这些问题,爱国主义才能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零散整合到系统、从现象深入到本质、从自发升华到自觉。
爱国主义是由人们与祖国的利益依存关系所决定的忠诚和热爱祖国的思想观念和民族精神,是社会意识、准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统一。其结构包括认识、感情、意志、信念和行为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责任和传统。
爱国主义是一种深刻的认识
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的利益与祖国的利益密切相联这一客观现实关系的主观反映,是对国民与国家命运相系在一起这一历史事实的理性把握和深层认同。
首先,个人的生存依赖于祖国的生存。个人生活离不开民族群体独特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创建的环境、氛围和文化成果。祖国所提供的物质条件和精神家园是个人生存的前提和基础。亡国造成的生存困境及其对生命的威胁和限制从反面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个人的地位决定于祖国的地位。旧中国国人地位的卑微和新中国人民地位的提高,说明了祖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决定着国民的经济、政治、文化地位。
再次,个人的发展离不开祖国的发展。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在社会共同体中形成和发挥的,国家实力的强弱影响着国人能力的大小;个人的价值是在民族群体之中实现和评价的,历史条件的好坏和社会生活的优劣制约着人生意义的深浅;人的本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铸就的,祖国的荣辱兴衰决定着个人生活质量的高低、前途命运的变化;个人的自由是在祖国的天地里展开的,国家的生产经济状况、政治法律制度、思想文化条件和自然地理环境塑造着人们自由的翅膀。
国家黑暗腐败、贫穷落后、动荡不安,国人就卑微低贱、贫困不安、民不聊生;国家昌明开放、稳定富强、兴旺发达,国人则安居乐业、尊贵体面、富裕安康、幸福美满。人们亲身经历的这一鲜明对比的事实,雄辩地证明了家与国、个人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道理。从这个特定意义上说,人们之所以爱国,之所以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实质上是对个人利益与祖国利益依存关系的肯定和关注,或者说是对自己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和根本利益即前途和命运及其环境和条件等利益的重视。爱国主义思想就是这种理性审视的显现。个人与祖国利益关系的一致性及其沉思,是爱国主义发生发展的深刻根据、内在动力和最终源泉,明显表现出爱国主义的哲理内涵、伦理实质和道德意义。
爱国主义是一种浓厚的感情
人在家里,家在国中。家人关系、朋友关系、邻里关系、同胞关系等血缘、姻缘、业缘、地缘、族缘、国缘、文缘关系和人际环境形成了相应的亲情、爱情、友情、乡情、民族之情和爱国之情。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必定是一个爱亲人、爱友人、爱家乡、爱民族、爱国家的人。亲情、爱情、友情、乡情、民族之情,是爱国之情的丰富基础和广泛背景;爱国之情则是从中发展起来的情感的综合表现和最高产物。
包括亲人、朋友、家乡、民族和国家在内的祖国,是国人世代生息的场所,提供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来源。一个人的整个生命历程,都接受着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和祖国文化的熏陶,了解着祖国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山川湖泊、人文景象和历史传统,开发并运用着祖国的物质资源和精神财富,且从中得到恩泽、实惠和锤炼,人生获取到使人依恋的安身立命之地,心灵寻找到得以慰藉和寄托的精神家园。在此基础上,自然就产生了对养育自己的祖国的情感认同和精神依恋即爱恋之情,表现为对祖国和人民的关心和爱护,愿意为国家和民族尽自己的最大努力。
爱国主义是一种坚强的意志
心理上爱国之情的长期体验,日积月累逐渐沉淀、稳定、深化和升华,便形成了感激和报效祖国的坚强意志。它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民族气质,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民族气魄,众志成城、所向披靡的民族气势,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民族气度。报国之志不因祖国的贫富强弱、荣辱兴衰而有所差异,不为个人的生死祸福、宠辱顺逆而有所区别,不以他人的喜怒哀乐、褒贬扬抑而有所转移,不受形势的风云变幻、好坏优劣而有所左右。它是一种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激励国民奋发图强、推动民族发展进步甚至使人将生死都置之度外的强大的精神力量。爱国者是祖国和人民利益的忠实守护者。
几千年以来,中华民族历史上涌现的无数民族英雄和爱国仁人志士,在抵抗外来侵略、反抗专制统治、保护百姓生存和建设神州家园的社会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情有独钟、矢志不移、奋不顾身、尽心尽力、无怨无悔的大无畏的英雄主义民族气概,正是爱国主义坚强意志的真实写照。
爱国主义是一种坚定的信念
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的长期体验和积累,就形成作为理想目标指导人们行动的坚定信念。包括对祖国和民族的自尊、自重、自强和自信。在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的指引和鼓舞下,我国人民历尽艰难险阻、曲折坎坷和困苦辛酸,创造了灿烂的文明、打败了列强的侵略、维护了祖国的统一、革新了社会的制度、改善了民众的生活。
自尊心和自信心是中华民族永不衰竭的民族精神,它表现为国格、人格,志气、骨气。具有坚定的爱国信念,就是即使身处黑暗险恶的困境中也能看到光明和希望,也会辨别善恶和方向,忍辱负重,顾全大局,仍然对祖国和民族忠诚,依旧愿意随时随地为祖国和民族的远大理想而努力奋斗甚至英勇献身。这是爱国主义精神的集中体现和最亮闪光。爱国主义教育和宣传的崇高使命,就是要培养国人的民族自尊心、民族自信心、民族使命感和民族责任感。
爱国主义是一种高度的责任
国人有在自己国家生存的权利,同时也有为自己国家应尽的义务。这是因为,在世界上还存在国家的情况下,我们是属于自己的祖国的,接纳和享受着祖国给予的一切,祖国养育了我,我就应该回报祖国。这正如子女和父母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责任一样,是不言而喻的:家人须爱家,国人须爱国。如果说个人的一切都依存于祖国,那么,祖国的繁荣也需要国人出力出汗、献计献策乃至自我牺牲。因此,热爱祖国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个人作为国家公民和民族一员的角色及其应该承担的义务,是爱国责任的客观事实根据。如果仅仅把爱国主义看作是人们对自己利益的关注或是对祖国的朴素感情,就难免流于庸俗和浮躁,在一定条件下就容易走向反面,蜕变为叛国、卖国或者愚忠、国粹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只有把爱国同时也看成是国民的应尽义务和道德责任,是个人与祖国关系的必然要求,才是对爱国主义的道义理解,才是有觉悟的主人翁意识的表现,才是一种光荣的使命和崇高的精神。
爱国,不仅是人们自然性的物质需要,更是由于体现着人类本质属性的社会性的精神需要。当人们作出爱国言行、进行道德选择的时候,追求的不只是物质的需要,更重要的是思想的充实、感情的抒发、意志的磨炼、信念的实现、精神的健康和心理的愉悦即良心的满足。这种社会性的精神需要,使得人们义无反顾、责无旁贷地为祖国尽职尽责、自我牺牲。可见,对祖国的责任感是人的社会本性发展和深化道路上的一个重要标志。人们在履行爱国主义义务的行为活动中获得理解、尊重和完善。可以说,履行爱国责任是人走向道德完善的基本途径和重要表现,是衡量人格品行是否完整、高低优劣和有无尊严的重要标准,也是人之为人的起码品质和道德底线。如果一个人连热爱祖国的觉悟都没有,那就更不可能产生为其他道德目的而自我牺牲的动机和行为,也就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格德性,甚至沦为民族的败类。古往今来,彪炳中华民族史册的,无一不是忠诚的爱国者。他们之所以能做出一番事业,使自己的人生有价值、有意义,根本原因在于对祖国和人民有一颗滚烫的赤子之心和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历史事实表明,一个人的巨大成功果实,往往挂结在爱国主义这棵常青树上。
爱国主义更是一种执著的行动
只有把爱国之心体现为报国之行,热爱祖国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才能落到实处。爱国,就必须行动起来,用自己的头脑和手脚进行社会实践,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对祖国做出贡献:和平时建设祖国,战争时保卫祖国,动乱时维护祖国。有史以来,成为世人典范的仁人志士、真正的爱国者,无一不是用自己的行动高高举起了爱国主义的旗帜。
今天,投身到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改革开放的宏伟实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去,逐渐完善自我并且超越自我,为人民服务、为民族争气、为祖国争光,使祖国独立自主、团结统一、繁荣富强、民主文明、安康和谐的盛世不断延续发展,是新时期爱国主义最根本的行为要求。
总之,一个爱国主义者,就应当具有爱国之心、建国之才、报国之志和效国之行,听从祖国的召唤,使人生获得最崇高的道德意义,实现真、善、美的统一。由深刻的认识、浓厚的感情、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执著的行动以及高度的责任和优良的传统融合成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之魂!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