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产业进入拐点
作者:苗 春
2013年04月01日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越来越多的普通文化消费者借助移动互联网和宽带技术参与文化内容生产
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合并,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央视主持人们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牌子合影留念
《法制晚报》官方微博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2~2013)》(以下简称《报告》)。这一《报告》被业内外视为“文化产业蓝皮书”。《报告》称,我国文化产业在经历了10年“热运行”后,已经到了“拐点”。总体来看,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面临着产业外部宏观经济形势下行的压力,以及产业内部政策效应衰减的影响,增长速度在2011年的基础上继续减缓,而这种增速减缓应该被看做回归常态。
文化市场从总体“短缺”转向“短缺”与“过剩”并存
“我国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是过去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个论断。《报告》指出,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的阶段”。当下的文化市场已经从总体“短缺”转向“短缺”与“过剩”并存,将迎来大规模洗牌和兼并重组浪潮。
总课题组专家张晓明、王家新、章建刚认为,近年来,大量公共和私人资金投入文化领域,文化产业的产能快速提升,大量文化产品被企事业单位快速生产出来;而且由于移动互联网和宽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普通文化消费者也参加到内容生产中来,供给短缺的局面极大缓解。可以说,经过前一个1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文化产业投资高峰期已过,发展方式将从数量规模型走向质量效益型,大规模洗牌和兼并重组不可避免。
文化产业从“分业发展”走向融合发展
总课题组专家张晓明、王家新、章建刚认为,本轮全球性文化产业发展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知识经济为背景,以数字化信息技术为基础,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传媒汇流”、“混业经营”和“融合发展”。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始终强调要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跨所有制”的融合发展,但是由于原体制“行业主管主办”格局难以突破,进展艰难。随着“事转企”改革的完成,国有文化企业与主管部门逐步脱钩,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必将在文化市场各显其能,推动大规模的混业经营和跨界发展。
地方政府本位的发展模式将改变
专家们认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千篇一律的“文化产业规划”,不少文化产业园区挂着来自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甚至科技部等的“集聚区”、“示范区”、“实验区”牌子,却缺少真正具有原创能力的企业。这充分说明,经过了前一个10年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积累,国家层面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日益清晰,地方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开始显示出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泡沫化的不良倾向,越来越难以持续。动漫产业更是最明显的例子。我国全年动漫产量已达26万分钟,大大超过了全球动漫大国日本,但是真正有市场品牌号召力,有持续盈利能力的产品却不多,原创能力不足问题凸显。在某种程度上,从中央到各地方,种类繁多而且过于宽松的财政支持降低了动漫产业的生产者对高质量作品的追求动力,助长了厂商对消费者需求的漠视。
文化管理体制将走向面向市场的综合性大部制管理
日前,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这一新机构已经挂牌。
专家们认为,无论是融合发展趋势还是建立统一市场体系的要求,都呼唤着传统文化管理体制从行政性的“行业分层管理”走向面向统一市场的综合性大部制管理模式,解决文化行政管理体系中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效率低下的问题。
这些趋势都有可能影响我国文化产业今后5~10年的走向。《报告》认为,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加快文化产业立法进程。早在2004年就已列入中宣部文化立法10年规划的《文化产业促进法》,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被正式列为要抓紧研究制定的一部重要文化法律,其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此多次进行了立法调研,不少代表和委员也呼吁加快该法立法进程,但迄今这部改名为《文化产业振兴法》的法律却仍然停留在研究论证阶段,可见其难度还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