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收官年的文化产业
作者:范周
2015年02月10日 来源:言之有范微信公众号
摘编者所注,原题是如下分别发表的分标题
“十二五”收官年(一):政策怎样落地?
导语:“十二五”期间,国家先后颁布了若干国家级文化产业政策。特别是2014年,是政策出台密集度最高的一年。国家先后发布了产业融合、文化金融、文化贸易等领域的10个文件。这些国家政策在发挥市场作用、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然而,在“十二五”收官之际,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国家级政策始终面临着政策落地情况差这一个严重的问题。
政策导向与国家战略方向相一致。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清晰地表明了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宏观把控,这既包括了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也涵盖了文化产业主体中极其重要的中小微文化企业。但实际上,良好的政策初衷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究其原因,就是政策落地不足。
一、仅仅是政策本身架构在云里的问题吗?
问题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
第一,文化产业政策架构过于宏观。虽然这几年文化产业政策越来越具体,政策出台主体越来越多元,但其内容中对政策落地依旧缺乏明确的说明与安排。于地方和具体行业来说,很多时候也不知该如何贯彻政策。政策的强调及提供市场预期的作用是体现了,但如何执行仍然不好把握。
第二,政策落地缺乏激励机制。政策在结合实际的情况后的有效落地,是政策作用最大化的基本前提。国家文化产业相关政策的出台,需要各省市政府部门积极配合落地,有效的激励是高效落地的保障。然而,各级政府在对接国家政策并开展落地工作时,却缺少了激励机制。政府部门是风险厌恶型的,在激励不足且拥有选择余地时,面对国家政策,有些政府部门很有可能会选择延迟实施或者不了了之。
第三,政策运行缺乏监督机制。在内部激励缺失的情况下,外在的监督力量非常重要。在国家政策出台后,地方或行业需要一种外界的监督,督促其制定实施细则或指导意见,增强政策的执行力。然而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相关政策的执行与实施缺乏监督机制。
二、梨有梨的甜,桃有桃的香
在地区方面,中国有23个省,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个自治区,共660个城市,各地情况差异非常明显,任何一个政策很难放之四海而皆准。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差异造成的政策执行难度的差异。东部沿海在近几十年发展迅速,积累了充足资金并吸纳了大量人才;而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使得某些政策(如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变得较有难度。此外,每个城市有其自身的资源禀赋,他们可能是资源型城市(大庆)、创意型城市(深圳)、制造型城市(阜阳)、综合型城市(北京),各地基于自己先天条件必定有自己的发展规划与发展规律,不同的资源禀赋也决定了政策可产生的作用力的大小。国家政策出台后,各地需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制定实施细则,何时制定,以及如何制定。以综合型城市的北京为例,北京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外部的优越环境使其政策执行的阻力较小。
在不同行业方面。首先,不同行业的特点不同。我国颁布的一些文化产业政策牵涉到了具体的行业。国家统计局给出的2012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分类中就已经包括了十大门类。文化产业行业多,其多样且鲜明的特点决定了宏观的政策很难清晰地抓住具体行业的具体问题。其次,对某些行业来讲,其行业主管部门拥有最高话语权,宽泛的文化产业政策对行业并没有足够的约束力。所以,国家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出台后,如果具体行业的主管部门没有牵头执行或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家政策就难以真正在各个行业落地。
三、四点思考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在“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仍然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与政策的高效落地。因此,为保证政策的实际落地效果我们需要注意几点。
首先,国家政策作为国家战略,解决的是方向性问题,其内容的宏观性是客观存在的。不可从国家级政策层面要求其内容过于具体,而是要着力于地方或行业在政策对接环节上。
其次,强化落地的激励与保障机制。国家级文化产业政策虽不需要具体执行细则,但应当为地方和行业在政策对接上提供尽可能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措施。
再次,正确对待政策落地的延时性。各地有着不同的资源禀赋,每个行业有着自身的行业特点,他们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是需要时间的,要正确对待政策落地延时的可能。但在这一过程中,要明确政策落地的监督机制,逐渐降低懒政的可能性。
最后,直接敦促有必要。对于某些重点行业,在国家级政策出台后,可以直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带头制定具体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以保证政策的落地效果。
(来源:言之有范微信公众号)
“十二五”收官年(二):敢问路在何方?
导语:《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是“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航标。无论是总体目标还是重点行业,《倍增计划》都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2015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开局的规划之年,此刻,回顾《倍增计划》,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倍增计划》要着眼于更长远的发展阶段,而不能仅仅局限于“十二五”时期之内。
一、定“量”很重要
《倍增计划》中指出,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要高于20%,到2015年要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2013年是“十二五”的第三年,这一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了21351亿元,与GDP的比值为3.63%,渐渐收敛于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
在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规定明确的定量目标很有必要。规划中提到的“量”,是数量,是质量,是产业发展的方向,也是评估、考核的参照标准之一。文化产业“量”的倍增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精神文化需求的目的。因此,“十三五”规划中仍然要明确“量”的概念,提高数量,保证质量,让文化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向更加理性,更加科学的目标发展。
二、唯“量”不可取
《倍增计划》不仅提出了文化产业增加值翻一番的定量目标,也围绕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题和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定位提出了未来文化产业发展十大任务。这充分的体现了《倍增计划》对于定量目标和定性目标的统筹兼顾。文化产业具有经济和社会的双重属性,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以及“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要始终明确这一点。
文化产业发展不能“唯量”说话,GDP并不是全部。我们要发挥文化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但更要看到其在意识形态、精神文化层面的导向作用,始终要把文化产业的社会价值置于首位。中外各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无不重视文化的教化作用以及他对提高国民素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突出作用,文化产业要利润,但是绝不可以唯利润而不计后果。因此,在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而不能秉承“唯量论”。
文化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市场主体,其既承担了经济功能又承担了文化功能。因此,文化企业要坚持生产社会效益良好的文化产品,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获得经济效益,事实也证明了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文化产品往往能够取得客观的经济效益,两者并不矛盾。而政府部门则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加强监督,既要对文化产业的GDP进行考量,也要对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三、增“量”重在新业态
2014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发展迅速,以电影、电视剧等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产业产值不断提升。以电影产业为例,2014年我国电影产业在的票房为296.4亿元,较2013年的217.69亿元票房相比同比增长了36.15%。在看到产值和利润猛涨的同时,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在文化需求既定的情况下,文化产业的市场空间会逐渐饱和,尤其是传统的文化产业。如此,“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空间。
在未来,文化产业的产值一定会逐渐增加,但文化产业产值在产业内部各个行业的比例分配将会发生变化,依托于互联网、高科技手段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新业态将会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蓝海,才能够进一步拓展产业空间。因此,在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中,要加大对发展新业态的支持力度,寻找新的产业发展增长点,不断发掘发展新蓝海。
四、“单兵突进”非智慧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的重要主题,文化产业也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在“十二五”期间,融合发展在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产业的发展万不可“单兵突进”,而是要“协同作战”,发挥集成优势。如果说“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在融合发展取得的成效是一种探索,那么“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协同作战”、“融合发展”的新常态将成为发展的中流砥柱,“融合”将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新动力,拓展新空间。
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实现融合发展,需要国家政策的有效扶持,也需要各地政策的积极响应,更需要文化产业的各类市场主体大胆尝试进行探索。这既包括文化产业各个门类之间的融合,也包括文化产业与科学技术的融合、文化与旅游行业的融合、文化与资源的融合等等多个方面。在规划制定的过程中,也要对融合发展予以充分关注。
五、“活水”是源头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原创能力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源,在规划过程中,始终要坚持对原创能力的培育。《倍增计划》中指出要推动文化原创能力进一步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的目标,这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长期目标与根本动力,也是“十三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予以重视的。
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其发展的根本动力源是原创能力、是创造力。首先,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创造、尊重人才的氛围,为创意人才提供优质、宽松、包容的创作环境;其次,要继续通过政策扶持、表彰奖励、人才支持政策等为文化原创能力的提升保驾护航;再次,要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相关的国民教育体系,培养“适销对路”的原创人才,保证人才的适用性;最后,原创能力的提升要立足自身的文化资源,通过对已有文化资源的创造性开发,不断提升文化原创能力。
“十二五”收官年(三):融合发展新常态
导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的主线,与此同时,文化发展自身也面临转变方式的艰巨任务。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正在从“分业发展”走向融合发展,文化与科技、文化与旅游、文化与资源等多种融合方式构成了近年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常态。作为“十二五”的收官之年,2015年也是“十三五”开局的规划之年。回顾过去五年文化产业领域的业态分布、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有助于我们在产业的高歌猛进中进一步拨云见日,把握方向,更有助于我们在一下阶段的规划中提纲挈领,命中要害。
一、文化与科技融合,双轮驱动新发展
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最佳实践,也是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深化和拓展。
(一)政策力度
1.中央高度重视
2012年《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发展规划》相继发布之后,党的十八大报告又重申:“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是中国全面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战略之一。
2.地方积极响应
自中央提出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以来,各地纷纷探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发展规划。
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关于深化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若干规定》,成立北京市文资办,统筹协调全市文化资源整合、重大项目投资,完善认定文化科技企业标准,努力搭建以园区 建设、研发、交易为主要内容的文化科技融合平台。
上海市随即制定《上海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2012 年8月22曰),围绕“四屏”(“手持终端屏、电脑屏、电视屏和电影 屏”)、“两台”(“新舞台和设计 ”)、“一网”(“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网”),重点打造体现国际大都市特色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示范工程。
广东省也迅速出台《关于促进我省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意见》(2013年2月7曰),提出以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提升文化核心竞争力为突破口,形成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全面提高文化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文化领域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转变文化发展方式。
(二)发展速度
1.园区建设成果
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的建设在全国呈燎原之势,巳成为我国各地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的主要载体。从2004年至今,文化部先后命名了五批266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四批8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首批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2.金融资本对接
作为新型金融产品和政策手段的文化产业基金快速发展,成为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各地设立的文化产业基金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浦现,涵盖媒体、互联网、电影等各个领域。
3.产值比重增加
我国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总体发展速度较快,其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高。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占GDP比重越来越大,增长也越来越快,巳成为很多城市新型的支柱产业,并进入到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
(三)辐射广度
“十二五”期间,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不仅遍及全国各个省市,各地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欣欣向荣,各具特色,而且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已渗透到各个行业,不断衍生出各种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新兴文化业态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
1.示范园区活跃
全国各大城市也都走出了具有本地发展特色的文化与科技融合之路。北京市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形成以信息技术与数字内容产业为核心发展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深圳市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依托区位优势,走“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的特色发展道路;杭州市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重点打造了创意设计产业、动漫游戏产业、现代传媒产业。
这些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和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是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必不可少的组成元素。其规模不断壮大,园区功能全面激活,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区内企业集团的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也不断扩大,为全国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标杆作用。
2.新兴业态繁荣
新科技不仅改造着传统文化行业,还不断催生出文化新业态。主题公园、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和动漫游戏等文化新兴业态快速成长,提供了更加丰富多彩的文化科技服务。
主题公园方面,以科技为支撑、融入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的本土化主题公园巳在全国遍地开花,比如深圳华强的“方特欢乐世界”和“方特梦幻王国”成为了文化旅游支柱和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与此同时,数字电影制作加入3D等元素,实现电影产业的升级换代;广播电视发展融合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改造;演艺舞台融入高新技术实现的数字化采集和传播等等。高新科技在文化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科技成果渗透到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的每一个环节,贯穿到产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巳经成为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成为文化产业形态演进发展的催化剂。
二、文化与旅游融合,联姻激发新活力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旅游开发向集约型转变。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有利于实现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激发旅游产业发展的活力。
(一)“旅游+山水实景演出”模式
山水实景演出实现了旅游业和演出业的跨界“联姻”,将民间神话传说与新型的山水实景舞台演出形式融合在一起。由以前的“白天爬山头,晚上卧炕头”向“白天赏美景,晚上看演出”转变,从而使传统的旅游业由单一的模式向多元的模式迈进,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案例:云南《云南印象》、《丽水金沙》云南以旅游产业为依托,同时发展演艺业,目前已打造了一批在国内极具影响力的水上实景演出,如《云南印象》、《丽水金沙》等,形成了多维联动的积极效应,极大地推动了文化产业的跨界发展。
(二)“旅游+影视”模式
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影视剧的拍摄基地往往会对观众产生巨大的吸引力,进而带动影视基地的旅游热潮,实现影视与旅游的跨界联姻。
案例:浙江横店影视拍摄基地
浙江横店影视拍摄基地亚洲规模最大的影视基地。从塞北的飘雪小镇到江南的小桥流水,从西部的黄土高原到东部的大浪淘沙,横店影视城汇集各地地域特色,被美国《好莱坞》杂志称为“中国好莱坞”。
(三)“动漫+非遗”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巨大的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代代延续的精神食粮,尤其对青少年有着弥足珍贵的教育作用,而青少年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的纽带和桥梁;同时,动漫对于青少年有着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因此,“动漫+非遗”模式意义非凡。
(四)“主题公园+旅游+文艺演出”模式
在主题公园旅游模式中,比较受欢迎的一类是公园观光+旅游+文艺演出的形式,各种各样的舞台演出丰富了主题公园的旅游项目。比如美国迪士尼乐园之所以能够风靡全球,文艺演出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谓功不可没。
案例:开封的清明上河园
开封的清明上河园是以宋代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为蓝本,依照宋代建筑书籍《营造法式》的标准进行建造的大型主题公园,园内涵纳了皇家园林、古代游戏娱乐、市井风情等多种主题元素,是国家 5A级旅游景区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基地。
(五)“旅游+互联网”模式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张,游客在旅游方式的选择过程中常常会借助互联网获取旅游信息,因此一种新型的跨界模式诞生,即在线旅游。在线旅游区别于传统旅游模式,它依托互联网,可以为用户提供包括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租车公司、海内外旅游局等各种旅游服务在内的信息,满足了用户信息查询的目的,给用户带来了巨大的便利。
此外,在线旅游模式还扩大了游客的选择空间与自由度,为用户的个性化旅游方式提供了多种可能,进而有效带动了中国的特色化旅游产业,通过预先设计,实现定制化旅游,拓展了传统旅游模式。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的应用,在线旅游将会产生更大的发展空间,通过用户的随机化、碎片化使用网络方式,在线旅游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功能。
(六)“旅游+房地产”模式
在房价持续高涨、一路飙高,政府频出台规制政策的高压形势下,大多数房企都在寻求转型之路。而旅游产业作为无烟工业与朝阳产业,是政府大力提倡的产业类型,更重要的是旅游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作用,因此,房企可以以此为契机,将旅游产业作为主导产业,以旅游业的发展带动区域的房地产业发展,这不失为发展房地产经济转型的一种正确选择。
三、文化与资源融合,成就区域新飞跃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资源禀赋不同,推动区域文化产业的差异化发展是“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出现了“文化+创意”的创新导向型模式、“文化+资源”的资源导向型模式和“文化+民族特色”的特色导向型模式。
(一)东部:“文化+创意资源”
现状:东部地区的传统文化产业和新兴创意产业齐头并进,传媒业、展览业、演艺业、数字内容产业等领域已经形成优势。出现了三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以北京为代表的“环渤海集聚区域”,以上海、杭州为代表的“长三角集聚区域”,以香港、以深圳为代表的“泛珠三角集聚区域”。
发展:东部地区要推进以新兴文化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集聚:优先发展科技与创意相结合的新兴文化产业;以文化创意集聚区的建设为契机,推动创新型城市的升级和功能再造;完善专业化的有创新活力的产业集聚。
1.北京
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北京以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高度聚集的各类文化人才、实力突出的科技和创新优势,而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上占得了先机和高位优势。
北京对资源创意整合的结果使其涌现出了文艺演出、影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广告会展、古玩及艺术品交易等一批优势行业。如:有798、琉璃厂、中关村科技基地、北京石景山、完美世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畅游时代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水晶石数字影像等文化科技公司等。
2.深圳
突出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两大方向,一手强化文化创意支撑,坚持内容为王,一手强化科技创新,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新兴文化产业。
涌现出了一批以华强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腾讯、A8音乐集团为代表的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推出了M-BOX移动多媒体平台,在数字出版、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新兴文化领域占有优势。
深圳的文化产业除了在印刷、传媒、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等领域继续保持传统优势外, 在依托于高新技术的动漫、网络游戏、数字影视产品等方面也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在国内外已产生重要影响的大芬油画村更成为全国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中部:“文化+历史和娱乐资源”
现状:传统文化产业优势显著,文化资源的开发与整合力度不断加大。出现了两种典型的文化产业现象。以山西、河南为代表的古老文化资源与旅游结合的产业模式,以湖南为代表的湖湘娱乐文化与现代传媒结合的产业模式。
发展:充分利用丰富的文化资源优势,在政府的主导下,促进文化产业的产业化发展。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发挥市场作用,大力开发文化资源。积极研究文化产业的增长特性,吸收东西部资源,带动中部经济的崛起。
1.西安
西安充分发挥资源的品牌效应,进行品牌扩张,使地下的文化走上来、走出来、活起来。成了可读、可感的文化产品。如曲江新区依靠区域内得天独厚的资源和文化等基础,进行品牌扩张。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文化旅游、会展创意、影视演艺、出版传媒等为主导的文化产业体系。跃升为西部最重要的文化旅游集散地之一, 是陕西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标志性区域。
2.湖南
湖南地处中部地区这个大的范围之内,它利用文化产业发展的契机,在省委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在文化产业的诸多领域出现了很多“湘军”现象。湖南很多的出版、发行企业的“湘军”现象,还也湖南影视剧的“湘军”现象。
(三)西部:“文化+民族特色资源”
现状:以民族风情为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迅猛,对于文化与自然生态的开发与保护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形成了四个特色文化产业生态区。以云南、广西为代表的民族文化与南国生态旅游区。以四川、重庆为代表的蜀地休闲文化旅游区、以新疆、内蒙古为代表的民族宗教文化与草原风光旅游区、以西藏为代表的民族宗教文化与高原风情旅游区。
发展:利用自身的民族特色资源,在政府的主导下,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加大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涵养产业生态。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促进一二产业的升级与融合。
1.云南
云南形成了“文化—旅游—民族资源”的发展模式:开发出了《云南印象》、《丽水金沙》等文化品牌,打造了“多彩云南,度假胜地”的城市品牌。
2.广西享有“歌海”之称的广西:积极利用政府力量推动民族文化的发展,推出大型民族音画舞台剧《八桂大歌》、国内首部大型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打造了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南宁民族艺术节,提升了广西旅游的含金量,扩展了广西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