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人文关怀的史鉴与实践
作者:黄君
2016年06月13日来源:光明日报
在纷繁的艺术活动中,书法家和书法艺术要不要承担社会责任,如何发挥人文价值?这都是关乎书法发展和书法实践的重要问题。
书法家人文关怀的艺术源流
“人文”一词意义极为丰富。“文”在《说文解字》中释作“错画,象交文”,后引申为纹理、文采、文字、文辞、文学,包括礼乐制度、法令条文等等。《易经》:“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故“人文”与“教化”是紧密相连的两个概念。
“文人”有弘道与教化的责任,这是中华文化的传统。中国汉字是承载中华文明的主要载体,而书法恰恰以这种载体为创作对象,所以书法在中华文明传承过程中,具有核心的地位。
书法艺术的人文关怀,指书法家借助特定内容的文字,并通过作品的笔墨形式所表达的人文关怀。唐孙过庭《书谱》谓:“夫质以代兴,妍因俗易。虽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骛沿革,物理常然。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宋代书法艺术,最重人文关怀,这其中尤以黄庭坚为典型代表。据笔者研究,黄庭坚把书法视作文人在修身治经之外,最重要的雅好。并强调书法具有弘道义、助风俗、解人困、利佛缘、畅文思的功能。
《砥柱铭卷》就是一件充满人文关怀的重要书作。该作文字是唐代名相魏征的《砥柱山铭》,黄庭坚先后多次与青年朋友书写此文,以此告诫青年人在世风倾颓之中,要坚持道义,不随世碌碌而勇猛精进,心存砥柱。
明代项穆《书法雅言》把书法的中和之美与规矩法度上升到哲学高度,认为“穹壤之间,莫不有规矩;人心之良,皆好乎中和”。又说“法书仙手,致中极和,可以发天地之玄微,宣道义之蕴奥,继往圣之绝学,开后觉之良心,功将礼乐同休,名与日月并曜。”把书法的人文境界推到一个极致。
书法家人文关怀的时代内涵
当今社会,应当强调书法家作为文人的职志和社会责任。因为,当今有不少书家,已经远远游离了这种职志和责任。他们似乎只知道参加展览、比赛拿奖,然后以此为资本,索取名利。有些书展甚至整体退出语言文学的主体位置,沦为抄书杂会。更糟糕的是对这种沦落和倒退,似乎觉得理所当然。近年有些论者刻意要将文字内容这一书法艺术原本不可分割的部分剔除到书法之外,以求得所谓“书法艺术的独立性”。
书法艺术的特殊性,离不开汉字的精神内涵,书为心画,迹乃含情,所以必须强调书法家主体对文字内涵的驾驭能力,否则书法家的文人地位将被空壳化。
当代社会,文人的性质,及所承载道德、教化功能依然不应改变。当代文人,应该具文德、能文艺、重文化。书法家作为文人的组成部分,理应具备这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书法家人文关怀的客观实践
书法家应该接续中华文人的优秀传统,关注社会,主动参与对社会道德、文明礼仪的弘传与教化,做精神文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时期,人们的思想道德、观念意识、行为规范、生活方式,经受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对物质需求的欲望膨胀发展,让有些人行为失范,思想空虚,出现信仰危机。社会文明的进步与转型,需要一个较长的适应、渐变过程。在这个变化过程中,文人肩负着传承文明、滋养民心,行道弘德的重要使命。书法家应有自己的社会责任担当。
书法家以诗词歌赋进行创作,还具有另一方面的现实意义。当代书法面临来自现代科技的严重挑战。毛笔书写已经退出日常生活舞台,书法艺术的文化语境已严重萎缩,书法已成为极少数人所从事的专业活动。在这样的情况下,书法家关注社会现实,用文人的情怀与心志,运用包括诗词歌赋等形式,不断介入社会现实,走诗书合璧的路径,把书法家的艺术活动与丰富的社会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无疑是拓展书法文化空间,激活并提高大众书法审美意识一条可行的道路。书法艺术要长足发展,书法家在努力提高专业修养,不断创新的同时,一定要满怀热情地关注社会,拥抱时代。